西方国家利用政治、经济、外交、宣传、军事等多种手段推行人权外交。
在政治上,西方国家将人权作为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手段,向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传播和渗透其意识形态。他们直接或间接地支持这些国家内部的反政府势力和所谓“持不同政见者”,鼓动或介入这些国家的内乱,迫使发展中国家按他们的要求进行改革,接受他们标榜的“民主”、“自由”、“人权”等价值观念和发展模式。
在经济上,西方国家利用自己在经济和技术上的相对优势,将经济援助、最惠国待遇、科技合作、文化交流等附加上人权条件,以此向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施加压力。对一些实行了符合其意志的“改革”的国家,提供有限经济援助;对违背其意志的国家则以“人权状况不好”为名削减或停止经济和技术合作或援助,甚至进行经济制裁,实行贸易禁运。
在外交上,西方国家将人权与双边关系挂钩,把对别国人权状况的主观判断作为确定与其保持何种双边关系的主要因素,将外交机构的正常职能扩大到意识形态领域。西方国家通过各种外交途径,在各种场合鼓吹自己的人权理论,并在国际上制造舆论,借以形成对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压力。
宣传手段也是西方国家推行人权外交的重要手段之一。西方国家借助手中掌握的强大宣传工具,利用新闻媒介,对不顺从他们意志的国家进行消极、片面、歪曲的报道,诬蔑发展中国家的人权状况,诋毁这些国家的形象,并对这些国家的民众进行思想渗透,向他们宣传西方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企图挑起人民对政府的不满。
军事手段是西方国家推行人权外交的后盾之一。西方国家为了推行霸权主义,迫使其他国家按自己的意志行事,大力发展军备,维持强大的军事力量。他们在世界许多地方派有驻军,不断地进行各种军事演习。他们这样做,目的不仅是为了保持威慑,而且是在他们认为有必要时,为借口“人权”问题直接进行干预提供军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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