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7日发布的《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人类精子库培训基地认可标准及管理规定》表明,卫生部将设立专门的培训基地,以加强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从业人员的培训,巩固并提高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整体水平。
规定明确了培训基地的认可标准,申请、审批程序,培训基地职责,培训基地管理等事项。
规定要求,2006年9月30日后,已纳入辖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划,拟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在申请卫生部专家评审前,其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到卫生部确定的培训基地接受不少于3个月的培训,并获得《卫生部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否则,卫生部将不受理其申请。
已经卫生部审核批准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要有计划地安排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和新上岗的卫生技术人员到卫生部确定的培训基地进修培训。其中2006年9月1日后新上岗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在培训基地接受不少于2个月的岗位培训,并获得《卫生部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否则将不能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的有关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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