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首次发文规范研究生招生复试制度
18日,教育部正式发布《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首次做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明文规定。
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林蕙青昨天介绍,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已进入复试阶段。目前约40万考生正在走进高等学校参加复试。此次在复试工作开始之前,教育部首次出台复试工作专项文件,是研究生招生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
研究生选拔制度改革:初试不理想 复试突出可录取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50% ■教育部要求复试分数和结果公开
在刚刚结束的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中,化工系1名初试成绩倒数第二的考生由于复试成绩突出而被录取。这是强化硕士研究生复试选拔制度的结果。今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参加复试的人数为录取数的120%—200%。
据《央视国际》报道:在教育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学生司司长林蕙青分析说,中国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五个方面更加规范,考核体系更加科学。
林蕙青指出,第一,研招工作强化了复试的制度性建设,主要内容一个是强化了复试的地位和作用,文件中明确提出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的基础性环节;另一方面扩大了复试的权重,教育部首次明确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50%,明确了实施复试工作的权利责任主体和管理职责,概括讲就是招生单位全面负责,校、院或者说校、企两级管理,导师、专家集体考察;
第二,形成了更加科学的考核体系,首先在专业内容的考核方面,要求突出重点,侧重于对学生专业素质、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察,另外考察的范围要求更加全面,不仅仅是专业素质,而且包括了文化素质、思想品德。
第三,强化了创新人才的培养机制,在原则上强调了要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方面的考察,在具体操作上,教育部在文件中也明确规定,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要有所侧重;
第四,强化了程序公平,管理严格。具体有几个方面,一是对一些重要的复试环节,国家作出了明确的规范性的要求,比如说复试小组一般要有5名教授组成,面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再就是要求学校实行三公开,就是说复试的具体要求要公开,复试的办法要公开,复试的结果要公开。还有要求招生单位要统一导师专家遴选工作的规范要求,并且对所有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的培训,使每一个参加复试工作的人都要明确评判的标准、规则、程序和技能。
第五,加强监督保障,具体内容有几个方面,一个是要实行考场监察和巡视制度,进行全程、全面有效的监督。二是要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广泛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三是实现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过调查属实,招生单位要组织复议。对违纪违规人员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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