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本周的《学习时报》上刊文分析如何统筹解决中国人口问题。他在文章中澄清说,中国的生育政策不是“一胎”政策。
文章分析说,在中国城市,男女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在农村,多数省规定,生了一个女孩的可以再生一个;云南、青海、宁夏、新疆、海南等省(区)规定农民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西藏农牧民没有生育数量的限制。因此,中国的生育政策并非“一胎政策”。
文章指出,现行生育政策是过去三十多年来经过几次调整后稳定下来的。是符合目前中国国情并为多数人所接受的政策。“十一五”时期,中国面临着第四次生育高峰,虽是低生育水平条件下出现的小高峰,但也不能因为是小高峰,就不给予高度重视,一定要避免人口反弹的“蝴蝶效应”。因此,中共中央已明确指出,“十一五”时期必须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