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颁布三周年之际,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6日公布最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上海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约为526万人,其中外来劳动者约为232万人,占总人数超过四成,全市共29311人获工伤保险待遇,总额累计约达5.2亿元。
在上海一家混凝土公司打工的外来务工者小李,2005年4月28日在清理皮带机时不慎被铁制滚筒轧伤右手,造成右上臂离断。经过鉴定为三级伤残,上海综合保险基金立即为其支付了共约52万元的医疗、工伤保险费。原本,这笔不小的医药费让小李家人愁苦不已,幸好企业已为小李缴纳了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家人在得到保险待遇后长吁了一口气。
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上海五大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之一,是社会保险制度中建立最早、实施范围最广、待遇项目最多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同时又是保护劳动者最基本权益(生命权、身体健康权)的一项社会保险险种。继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颁布《工伤保险条例》后,上海结合本市特点制订了《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并于200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工伤保险不仅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也能够有效化解用人单位的风险。上海一家包装公司在去年缴纳综合保险费总额不超过1万元,在发生了一起因工死亡的事故后,上海综合保险基金支付了近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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