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点二:放贷银行到底是哪家?
被购楼盘:多家银行做过个人住房按揭
三天时间,王皓的前后说法发生了变化。这已经让人产生了疑惑,但接下来的调查更加让人疑惑。
被上海复地、世贸等房地产公司的人士称为“上海房通”的温州人刘先生,从2002年就进入上海楼市进行购房投资。
刘先生因为买房投资,已经和上海多家银行各支行的经办人成了“老相识”,这些老相识告诉他,现在上海几家曾经给世贸滨江花园做过个人住房按揭的银行如工行某支行、建设银行某支行、某商业银行陆家嘴支行等等从支行行长到经办人,都人心惶惶,“如果上面查下来属实,不仅支行行长要被撤职,就是分行的行长也要受处分的。”银行的惶惶不安是因为有2004年的姚康达事件。
不妨来看看2004年的姚康达事件:
2004年6月23日,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提交让人触目惊心的审计“清单”让姚康达一夜之间成为名人:工商银行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向“姚康达”一人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141万元,这些资金被用于购买128套住房,炒作房地产。这件事情被曝光后,当时的中国工商银行办公室新闻处处长谢泰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说:“这个事情出现在2002年和2003年上半年,当时央行关于房地产信贷的121号文件还没出台,有关贷款政策文件并没规定对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的最高上限。由于中国人民银行是在2003年6月出台121号文件,对贷款人购买两套或两套以上的住房做出限制,在此之前,不管是央行还是银监会都没有相关规定限制贷款购买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因此支行是按照每笔贷款是否符合条件来放贷的。”而且“在事后审核中,贷款程序并没有发现违规之处。”事情的最后结果是谢泰峰承认“给单一的个人发放如此高额住房贷款,极容易给银行造成潜在风险。的确存在银行在当时房地产行情较好的情况下,房贷风险意识不足的问题。”而原工商银行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的行长钦伟也被调离原职。
正像谢泰峰所强调的,“由于中国人民银行是在2003年6月出台121号文件,对贷款人购买两套或两套以上的住房做出限制,在此之前,不管是央行还是银监会都没有相关规定限制贷款购买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而根据某媒体的那篇报道,“有那么一个人,在2004年下半年至2005年一季度,勇敢地冲进了上海楼市,买入了110套高档房。这些房源分布于长宁、静安、浦东陆家嘴等上海市中心城区。这一个人获得了总计达6.5亿元的抵押贷款”,也就是说,如果这件事情属实,这个贷款6.5亿元买110套房的事情是发生在2004年下半年至2005年第一季度,而这个时候,央行已经出台了121号文件,对贷款人购买两套或两套以上的住房做出限制。也就是说,如果此事属实,这是明显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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