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及国务院纠风办29日通报哈医大二院天价医疗费事件。通报称,哈医大二院违反规定乱收费、违法违规伪造和大量涂改医疗文书等问题,是一起典型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通报说,中央纪委、监察部、卫生部和黑龙江省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严肃查处了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在治疗患者翁某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经查,患者翁某,男,75岁,哈尔滨市离休干部。因患恶性淋巴肿瘤,于2005年5月16日入住哈医大二院干部病房,后因并发肺部感染、呼吸衰竭,6月1日转入心外科重症监护室又称心外科ICU治疗,最终因多脏器功能衰竭,于8月6日死亡。住院82天,医院共收取医疗费用138.9万元。
通报列举了哈医大二院在治疗患者翁某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违反规定乱收费。违反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及收费规定,通过自立项目、分解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以及收取未检验、检查、治疗的项目费用和未使用耗材、药品的费用等手段,多收费20.7万余元。
二是心外科ICU违法违规伪造和大量涂改医疗文书。心外科ICU主任于玲范为掩盖违规计费和医疗过程中的问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本人伪造并组织有关医护人员大量涂改患者翁某的医疗文书。
三是部分科室管理混乱,相关职能科室监管不力。心外科ICU存在医嘱、特护记录、收费单中药品数量互不相符和部分医嘱单非医师本人签字的现象;使用未经国家审批的进口药品;对自购药品没有与患者家属之间的交接、核对及退药手续;大量外请专家会诊而未按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输血科严重违反输血管理规定,输血申请单、血库出库单和记账单所记录的血液数量互不相符。检验科违规计费,检验报告单编码与送检时间、报告时间不符。物价科、医务科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上述科室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
四是对患者家属投诉采取的措施不力,处置不当。医院领导对患者家属的投诉未给予足够重视,院内组织调查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两次调查没有查清主要问题,并对媒体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通报说,为严肃纪律,有关方面对主要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作出了处理:给予哈医大二院院长、党委委员张岂凡撤销院长、党委委员职务处分;给予党委书记王国良撤销党委书记职务处分;给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慧撤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处分;给予副院长王太和、谭文华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心外科ICU主任于玲范撤销心外科ICU主任职务处分,并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对其他医护人员的违纪违规问题,也分别作出了处理。
同时,对哈医大二院给予中止三级甲等医院称号1年的处理,限期整改,以观后效。责成该医院向患者家属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并向患者家属赔礼道歉。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省卫生厅对哈医大二院监管不力,责成其写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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