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公车私用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但对这个严肃的问题,似乎不必“严肃”地来谈。在我看来,有些事情,需要智慧,有些事情只需要常识。公车腐败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但有时又非常直接和张狂,比如公车迎亲、公车接送孩子上学等等。对于这些几乎是不加掩饰的公车腐败,打击并惩处还需要什么技术含量吗?这简直可以说得上是对反腐智慧的污辱。问题是,这些家伙之所以敢于这么干,就在于,他们不怕,也不知道应该怕什么。那么,首先要做的,就是要让敢于公车私用的人知道怕什么,其次要让他们确实害怕。这些很简单,出台规定,并切实执行就成了。
说到这,不禁观者莞尔。党纪、政纪,无不对公车腐败、公车私用疾言厉色,甚至有高压线一说,但为什么高压线不通电呢?这才是问题之关键。现在来看一则新闻。据5月8日的新华网报道,五一期间,鞍山市纪委、监察局重点对用公车操办婚事问题进行了明察暗访,从5月1日到7日,对结婚迎亲车队进行跟踪录像,共录入车辆680台次,经核对单位,其中公车148台次,占总车辆的21.8%。报道说,鞍山市纪委决定将参与操办婚事的公车号牌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市纪委将对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并进行通报。由于还没有结果,我们只好想象。仅仅迎亲就有148台公车,那么接送孩子上学、回家、公车旅游、公车休闲等等,就可以此类推了。这些公车私用者显然没有把公车私用的禁令当回事。规定不入脑、不入心,恐怕不全是宣传不到位的缘故,而是“弹性”惯了。
其实类似鞍山市纪委的这种专项整治,不少地方早就实行了。但阶段性的打击显然不能产生长效作用,监督公车私用还得多想点管用的点子。有些地方的群众为了交管部门悬赏激励而举报车辆违章,这本是一个见仁见智的事情,但如果纪委能够发动和激励群众监督公车私用的话,那情况就会大不一样了,一来可以扩大监督面,二来可以减少纪委的监督成本,三来也可以宣示有关部门打击公车腐败的决心和态度。除此之外,还需要充分调动媒体的监督功能。
纪委的暗访佐以群众的举报和媒体的监督,这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一步,是必须对经过认真查实的违纪者,处以具有足够威慑性的惩罚,这样才能够切实地发挥作用。因此,整治公车私用并不需要多少技术含量,是一个“非不能也,是不为也”的问题。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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