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方案,从5月11日起上海市正式启动实施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方案。上海市区顶灯小客车起租价提高1元,由现行的10元/3公里调整为11元/3公里;超起租里程每公里运价提高0.10元,由现行的2元调整为2.10元。
2006年5月8日,上海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上海市建立出租汽车运价油
价联动机制的有关方案。上海市长韩正强调,建立这一机制,是上海贯彻落实国家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方案的一个重要举措。
联动机制总体方案为:以现行上海市出租汽车基本运价结构为基础,通过起租价和超起租公里单价两部分,实行运价与出租汽车一定时期内使用的燃油平均价格水平进行挂钩和联动,运价随油价的涨跌作同向调整。为保持出租汽车运价相对稳定,原则上以一年为一个运价油价联动周期。在实行价格联动的同时,根据出租汽车的市场运营情况、驾驶员收入、企业经营状况以及服务管理要求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经营企业分担水平,体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按照上述方案,结合目前燃油价格水平,自5月11日起本市将对出租汽车运价作适当调整:市区顶灯小客车起租价提高1元,由现行的10元/3公里调整为11元/3公里;超起租里程每公里运价提高0.10元,由现行的2元调整为2.10元。经测算,此次运价上涨幅度为6.7%;按乘客每车次平均乘距6.3公里计算,平均每车次多支出1.4元。
郊区区域出租汽车的运价也同步调整(即起租价提高1元,由现行8元/3公里调整为9元/3公里;超起租里程每公里由2元调整为2.10元)。
在实施价格联动机制方案的同时,本市还将同步推出一系列配套措施,包括降低承包指标、清理和规范各种收费、从严整治""、推动完善企业内部分配机制、减轻驾驶员劳动强度等,加强行业监管,完善企业和驾驶员风险共担机制,切实解决出租车驾驶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一些利益问题,进一步改进管理、改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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