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透露,截至5月16日17时止,对上海地区销售、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和江苏省泰兴化工总厂生产的药用辅料丙二醇的情况有了初步的掌握。目前,沪上有1家医药公司和2家经济大药房购入和售出过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强力宁针”(复方甘草酸铵注射液),有9家药店销售过哈高科白天鹅药业有限公司委托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黄连口服液。
上海市食药监局指出,对于尚未售出的上述药品进行封存和抽样送检,对已售出的药品正进行追踪调查。
连日来,上海市食药监局对本市138家药品制剂生产企业、45家医疗机构制剂室、70家有“化学原料药”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和30家经济大药房逐个进行调查。调查发现,上海有1家医药公司今年先后3次从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购入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强力宁针”共计6300盒,并分别批发给本市的杨浦开心人大药房304盒和闸北别样红大药房30盒,2家大药房共已售出283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上述2家大药房立即通知购药者停止使用所购买的“强力宁针”。
另外,在对上海经济大药房的调查中还发现,有9家药店销售的双黄连口服液上标示系哈高科白天鹅药业有限公司委托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所生产。上海食药监局已经要求其暂停销售,封存待检,听候处理。
调查中,上海有23家药品生产企业、19家医疗机构制剂室使用丙二醇作为药用辅料,但均不是江苏泰兴总厂的产品。
上海市食药监局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和江苏省泰兴化工总厂生产的药用辅料丙二醇的查控工作还在继续进行之中。同时,上海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如购买有该厂生产的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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