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5月22日电(记者 孟娜 冯国)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德国联邦司法部22日在西安市联合举行中德第七届法律研讨会,把行政强制与公民权利的保护作为了会议的主题。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在会上说,中国一直高度重视对行政强制进行立法规范,自新中国成立至2005年6月,已有48部法律、72部行政法规规定了行政强制,初步形成了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确立了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和准则,建立了行政强制的法律救济机制。
行政强制是国家机关为维护国家与社会的管理秩序,或为迫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特定的义务,而通过强制方法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检查、扣押等都属行政强制措施。
曹康泰说,中德法律交流与合作项目,为扩大两国政府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国法律界的沟通与了解,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德国联邦司法部长居普里斯说,自2000年开展法治国家对话以来,中德两国关系不断深入发展,交流与合作的领域更加广泛。这次研讨会以行政强制与公民权利保护为主题,对推进两国法治国家进程,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陕西省省长陈德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安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出席会议并致辞。这次研讨会是落实2000年中德两国政府签署的《中德法律交流与合作协议》的一项重要活动。中德两国立法机关、政府有关部门、法院的高级官员和有关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共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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