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药监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从头至尾,在致命注射液的生产、监管、销售和使用的整个链条中,我们看到了多米诺骨牌效应:王桂平的手指轻轻一推,满盘皆输。
假药——在人们的印象中,常和假药厂联系在一起;然而,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彻底颠覆了这一惯性思维。
五一黄金周期间,某电视频道正在热播电视连续剧《内幕》,剧中的制药企业赛尔集团为攫取暴利不惜造假,将自己制造的真药、假药一起投入市场,最后不少患者因使用了假药致死。
巧合的是,就在此时,现实版的《内幕》正在逐步揭开: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多名患者离奇死亡,经检测,患者所使用的由“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中含有致命的二甘醇。一时间,“齐二药”致命注射液事件令全国哗然。
一个通过了国家“GMP”认证的正规药厂,怎么会生产出能致人于死地的假药,而且一路畅通无阻,最终进入患者体内?致命注射液究竟有哪些致命的环节漏洞?
采购——毒剂登堂入室
“原料采购是药品生产的第一个环节,也是药品质量的第一关。”上海一位从事20多年水针剂生产的李女士告诉记者。
她说,一家正规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主料辅料的采购上有严格程序。首先,对于首次提供原料的供货生产企业,要进行实地认证,考察该企业的生产设备、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以及原料是否符合国家药典指标。资质实地认证后,双方签订供货合同。每次供货,供货方还必须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以及产品的检验单和合格证。
此次涉案的“齐二药”55岁老采购员纽忠仁做这一行已经多年,对采购程序按理应该一清二楚。然而,当他在某次会议上结识王桂平后,悲剧的序幕拉开了:他一没有调查企业资质文件的真实性,二没有实地认证,就“糊里糊涂”地购进了致命的辅料假丙二醇。
丙二醇,一种无色澄明黏稠液体,是重要的药用辅料,主要作为溶剂、塑化剂、吸水保湿剂、防腐抗菌剂、辅助活性成分渗透剂及角质软化溶解剂使用。
王桂平是江苏泰兴人。根据交代,他与“齐二药”的交易一共完成了两笔,均在2005年。第一笔交易是将1吨比医用丙二醇便宜的工业丙二醇,冒充医用丙二醇销售给“齐二药”;第二笔生意,王桂平更加利欲熏心,卖给“齐二药”的不再是工业用丙二醇,而是更为便宜的工业原料二甘醇。
二甘醇也是一种无色澄明黏稠液体,一旦进入人体内会代谢氧化成草酸,导致急性肾衰竭,危及生命。另外,二甘醇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也有抑制作用。
1937年,二甘醇曾在美国闯过大祸。当时美国某公司主任药师瓦特金斯用二甘醇代替酒精做溶媒,配制了一种口服液体制剂,称为磺胺酏剂,未做动物实验就全部投入市场,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当年秋天,美国南方一些地方发现肾功能衰竭病人大量增加,调查证明与该公司生产的磺胺酏剂有关,共发现358名病人,死亡107人,成为上世纪影响最大的药害事件之一。
王桂平也许并不知晓这起骇人听闻的事件,但医用品与工业用品的区别,他并非一无所知。为此,他专门伪造了这两批“丙二醇”的“出生证明”。经泰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证实,王桂平提供给“齐二药”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注册证、产品检验单和合格证都是伪造的。
在假冒的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泰兴化工总厂营业执照上,王桂平将法人代表沙荣芳的名字变成了自己的名字,经营范围由染料变成了丙二醇等多种产品。
在王桂平提供给“齐二药”的所有手续、材料、票据、产品中,唯一真的就是泰兴化工总厂的增值税发票以及上面所盖的公章。该厂厂长沙荣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发票和公章确实是厂里的,而且发票上开列的丙二醇,沙也是清楚的。他的解释是:“他包购包销,我们给他开票。”对于这种关系,王桂平将其称为“租用户头”。
就这样,王桂平手中的假丙二醇带着各种真假包装,在采购员的“糊涂”中堂而皇之地进入了“齐二药”的大门。
生产——“齐二药”漏洞
顺利通过采购关,进入药品生产厂的的原料还要经过哪些“关口”才能最终成为成品?
李女士为本刊记者描述了一个完整的操作流程。
第一关,原料入库。质量控制部门(QC)首先要进行原料化验,按照国家药典标准和更为严格的企业标准对每一批原料进行全项“体检”,检验合格后,原料被贴上标志连同检验报告一同入库。
第二关,生产投料。计划部门和工段会根据检验报告选择原料投放量,已被“验明正身”的主辅料进入制造设备。制造过程中,制造中心化验室还将进行中间体质量检查,并写出报告。
第三关,复检。产品在生产设备中成型后,QC将接到复检通知,进行成品前的化验。
第四关,抽样。生产部门根据QC复检后的书面下工单进行无菌灌装。这个过程中,QC还将对每个灌装设备中的半成品进行每个批次的抽样检验,主要检验是否达到无菌要求。
第五关,成品检验。灌装、封装后,产品在包装前还将进行澄明度的灯检,检查其是否存在不符合标准的悬浮颗粒。这同时,QC将抽出一定样品,进行最终成品检验,检验其是否符合国家和企业标准。
李女士介绍,以亮菌甲素注射液为例,辅料中混入的二甘醇,在一、二、三、五关中,都应该被检验出来。
然而,惹祸的“齐二药”亮菌甲素注射液却顺利过关出厂了。
对此,药监部门的调查结果是,“齐二药”在对药品的原料、成品等检验环节存在较大漏洞,检验人员没有按照国家对药品生产的规定,对药品从原料加工到成品的每个环节都实行检验,而且化验室11名职工中竟无一人会进行图谱的分析操作,最终导致假药流入了市场。
据了解,在药品成品前的诸多检验项目中,“鉴别”环节最为重要,它要求产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即标准图谱光谱集)一致。而通过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化验员的讯问,该公司根本无标准的药品红外光谱集,因此无法进行对比。
调查还了解到,在检验过程中,化验员做出丙二醇图谱后,没有任何对比就直接交给原料检验员,原料检验员也没有任何依据,按惯例就写上了“符合规定”,因而导致用假原料生产的成品药最终进入了市场。
记者调查得知,“齐二药”前身是一家国营制药企业,在2005年年底的改制中,转手卖给一个私人老板。目前,改制前的职工已有三分之一下岗。老板同时大量招聘临时工参与药厂的工作和管理。不少药厂的老职工反映,厂里明显发生了变化:管理混乱,职工心乱。
一位熟知药品生产流程的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按照制药企业国家GMP认证标准去做,企业内质量管理人员的素质、待遇以及质检设备等都是不可小视的成本。缩减了这部分成本,企业不出问题才怪。
据悉,目前齐齐哈尔假药案件已从齐齐哈尔公安机关移交给广东省公安厅办理,移交前已有7名齐齐哈尔假药事件责任人被警方控制。17日广东省公安厅已派员进入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勘查。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5月19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了拟吊销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销售——患者以命试药
在广东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的肝病区,央视记者见到了正在治疗中的陈宗明,他的身体正在不停地抽搐。
从4月22日开始,包括陈宗明在内的该院肝病患者突然集体出现了相同的危险症状,急性肾功能衰竭。其中4人很快死亡,死亡者后来又增至5人。相关调查至今仍在进行中。
根据患者用药情况,院方很快将目标锁定在“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上。亮菌甲素注射液是一种治疗肝炎病症的常用药,以前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一直在使用另外一家制药厂生产的这种药,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问题。今年4月19日开始,这家医院开始换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
5月1日,患者所有的用药全部停掉,由广东省药监局组织鉴定。经过对亮菌甲注射液成分近一周的艰难化验排查,鉴定结果是患者使用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当中含有致命的二甘醇。
在目前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的情况下,这种致命注射液是如何通过招标的呢,在患者使用前还有没有再一次的检测呢?
采访过程中,记者分别拿到了广东省某市和黑龙江省某市的招标文件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没有对企业进行实地认证以及对药品进行再检测的要求。
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药商向记者透露,招标评分中,质量所占的分数近半成,但是往往只占25%-30%分数的价格因素起决定性因素。企业资质相当的情况下,谁的价格较低又处于合理状态,谁就很可能会在招标中成为赢家。
事实证明,在广州市的统一招标采购中,“齐二药”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中标价是28.73元,低于同类中标企业的10%至30%左右。
“齐二药”事件引发一个疑问:药品出厂后到进入患者身体前,难道没有人把住最后一道关,再进行一次检验么?!是不是只能靠患者来以身试药?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言人称,从形式上看,“齐二药”是合法的,药品通过合法的途径进入合法的医疗机构。这位发言人说,在药品流通过程中,监管机构对药品没有法定的检验职责,药品生产企业是检验的主体。
记者从药商那里了解到,实际上,药品中标后,在使用地还有一道检测程序,不过对于水针剂来讲检测的只是澄明度,而且这种检测还只是抽检,不是每种药、每个批次都必须检验。
事实上,即使致命注射液被抽到检验,也无法检出亮菌甲素注射液当中存在的是医用丙二醇还是工业二甘醇或工业丙二醇。
从头至尾,在致命注射液的生产、监管、销售和使用的整个链条中,我们看到了多米诺骨牌效应:王桂平的手指轻轻一推,满盘皆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