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部分患者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出现了严重不良反应,已经造成至少9人死亡。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学专家卓小勤认为受害者应该走司法途径索赔。卓小勤认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医院在其中并没有直接过错,根据《产品质量法》,受害者家属起诉的对象应该是生产企业,由于受害的发生地是在广州,患者家属可在当地提起司法诉讼。
现在已陆续有地方法规将医疗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保护。卓小勤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故意售假引起消费者伤害的,消费者可以获得产品价格两倍返还的惩罚性赔偿,但对于医疗中的受害者,这种惩罚性的赔偿无异没有效果。“如果能有十倍甚至百倍的赔偿,这在司法上就有可能进行突破。而对于这样一起恶劣的事件,我觉得应该进行这样的司法突破,才能达到惩凶治恶、警告后来者的效果。”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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