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在黑龙江省庆安县一家幼儿园内,一个盛满过氧乙酸溶液的塑料瓶发生爆炸,致使6名孩子和幼儿园园长受伤。
孩子们边揉眼边喊疼
爆炸发生在5月22日14时许,幼儿园里有六十多个孩子,分为大、中、小、学前四个班,孩子们正在睡午觉。“现场太惨了,许多小孩和老师被炸伤,孩子们一边揉眼睛一边哭着喊疼。”附近居民张大爷回忆说。
受伤学生小美的父亲张永涛说:“我们把孩子送到县里最好的幼儿园,没想到会出现这么严重的事情。”据介绍,事发当天,由于中班的孩子多,小美和一名同学被挪到小班睡觉的房间。这个房间外面是个阳台,一瓶过氧乙酸原液就存放在这里。当天14时许,爆炸发生,隔断的玻璃被震碎,化学药品迸溅进室内,小班成了重灾区。
医生称,两名重伤孩子的眼角膜未受到损伤,但皮肤被烧伤。
幼儿园负主要责任
29日,庆安县公安局内保科科长张厂峰称,经初步认定,金凤幼儿园应对此事故负主要的责任。
张厂峰说,县防疫站此前向金凤幼儿园发放2公斤过氧乙酸用于消毒,但幼儿园并未及时使用,而是存放在阳台上近两周时间。
过氧乙酸是一种无色透明液体,有强烈的刺激性醋酸气味,作为具有较强氧化能力的消毒剂使用,是易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危险品,对眼睛、皮肤、黏膜和上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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