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方案设计建议
根据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改革思路,其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可以进行如下初步设计。
——制度结构:社会统筹加个人账户。建立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账管理。单位缴费全部进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规模为8%,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缴费: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个人缴费比例一步到位,为8%;单位缴费根据替代率水平测算确定。
——待遇:计发基数为本人退休前的基本工资,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总体替代率60%左右。计发办法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案,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由于基础养老金与本人指数化缴费工资挂钩,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要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因此,其离退休人员实际收入水平将高于企业退休人员。
——退休审批和待遇发放: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现行渠道审批并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逐步撤销各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经办:实行全国统筹。国家设立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具体经办工作;缴费由国税局征收(或直接向经办机构缴付)后,财政专户管理,经办机构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做实,基金积累按规定购买国债或由经办机构委托专业投资机构投资运营等。
——衔接:已实行试点的地区,基金和社会保险关系移交国家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局。
——转移: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只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跨制度转移的,按国家现行政策转移规定办理。
此外,参照企业年金制度有关规定为事业单位工作建立强制性的职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按信托模式进行管理、投资运营。
由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待遇调整和转轨费用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机关事业单位已离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按现机制会越来越高,与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差距越来越大,“中人”数量会越来越多,而地方层面的改革惯性对全国改革的阻力也会越来越大。因此,建议国家借事业单位改革之机,尽早决策,出台具体方案和政策,高起点进行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而且,由于养老保险改革方案不仅涉及当期资金平衡,还要预测制度设计的未来可持续性以及需要付出的转轨成本。因而在改革决策之前,必须进行相关的保险精算,使决策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为此,要合理测算当期的基金平衡情况,测算缴费和待遇支付,合理确定费率等关键技术参数。在调查研究和对参保人数、死亡率、投资收益率、工资增长率等基础数据进行合理推测的基础上,对基金中长期平衡进行科学测算,对制度的总体风险、收支平衡能力进行合理评估,及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合理测算制度转换的成本,以便及时解决转轨费用问题,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
此外,从各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情况看,国际上制度改革通行的做法是自上而下,即先在国家层面制定方案和立法,再推动法律在各地区的实施。从我国十年来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践看,由于各地基本都是先试点再推开,即改革因循自下而上的路径,地方普遍反映由于缺乏法律法规支撑,改革举步维艰,推动乏力。因此,建议首先出台相关的国务院行政法规,然后再推动法规的实施和制度建立、运行。文/华迎放(作者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瞭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