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失业人员想找工作,大中专学生需要求职,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这些需求催生了职介行业与机构。而职介公司本应以其掌握的用人单位的信息为求职者服务并获取报酬,但现在却出现了专门以坑蒙拐骗为业的黑中介:“富婆聘住家男助理”、“高薪聘海员”、“电子厂直聘”等,设下一个个看似美丽实际上是张着血盆大口的陷阱——
眼下,许多自称单身的“款姐”、“富婆”不甘寂寞,公开打出广告招聘“住家男助理”。这是真还是假?实际情况究竟怎样?来自苏北的小伙子吴军(化名)的弟弟到南京应聘时,曾被骗了近5000元。为一探究竟,吴军决定自己也去“应聘”,在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后,吴军主动约请记者,以其亲身经历自揭这类骗局的黑幕,提醒其他人不要再上当。下面是他的自述:
纯属意外,从受害到决定“卧底”
5月初,我向单位请了长假只身来到南京,看到一则“单身女金领急聘住家男助理”的广告后,就打电话与之联系。电话那头一个女性用充满诱惑的语调说,她是成功人士,也就是社会上所说的“富婆”,虽然物质生活丰富,但精神生活时感空虚寂寞,所以想找一个平时能陪她去高档商场购物、去国外旅游或是无聊时陪她聊聊天的异性年轻人,最好是从农村来的青年,他们都很纯朴,不会有“非分之想”。随后,这位“富婆”话题一转,说通过简单的对话,她感觉我的条件非常适合她,让我马上去位于中央门车站附近的某写字楼的公司接待部办理应聘手续。
我来到“公司接待部”,一位女接待员说,决定聘我的那位“老总”刚才已来过电话,她并且夸我运气好,一下子就被“老总”看中了,接着就让我拿出1000元的“诚信金”,理由是“老总”家里随便一个烟灰缸就价值上万元,收这点“诚信金”只是象征性的。为了摸清对方接下去还要耍什么花招,我交了钱。当我准备索要收据时,对方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她接了手机后只“嗯”了一声,就神态庄重地让我接听。手机是“老总”打来的,她说自己正在一家五星级宾馆和外商谈事情,但有一份重要的资料忘在家里了,要我立即赶到宾馆见她,然后再去她家把资料取来,至于应聘方面的手续,等办完事后再补办。
我赶到那家宾馆时,一个自称是公司“司机”的男子来接我,对方开口就问我去“老总”家的出入证办好了没有,身体检查过了没有,问得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司机”随后解释说,“老总”住在高档别墅区,保安措施相当严格,需要办理出入证才可以进去,而且只有老总信得过的且身体健康的人才有资格进她的家门。因此,“司机”要求我马上拿300元出来办理“出入证”和“健康证”。我感觉不对劲:“老总”在宾馆里等我去取东西,而“司机”却让我办两个一时办不好的证,这太不正常了。我随后赶回“接待部”,提出不想应聘了,要求退还1000元“诚信金”。这时,一个年龄稍长的男子出面了(后来才知道他是公司的“谈判专家”),他说这里其实是一家向求职者做中介的“信息公司”,他口气强硬地说,只要公司向客户提供了电话号码等信息就得收费。至于客户变卦那是自己违约,公司最多只能退款20%。面对这种情况,我一方面强调自己现在非常缺钱,另一方面提出可以“入伙”,帮助公司做事挣回那800元钱。不料对方竟然同意了,并对我进行了“上岗”前的“培训”。
发现门道,行骗程序原来如此
我的“岗位”是接待员,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后,我得以了解这个“信息公司”行骗的全部流程:第一步,公司以“单身女金领”、“富婆”等名称,公开招聘“住家男助理”,应聘者只要一拨通招聘联系电话,“公司”里一个能言善道的女子就会鼓起如簧之舌,以高待遇、高享受甚至是性暗示引诱对方去公司的“接待部”。第二步,当应聘者到“接待部”办手续时,接待员要做的就是以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将应聘者口袋里的钱掏空,并尽可能不开收据。如果应聘者坚持索要,接待员则在收款人一栏填写假姓名,这样,即使应聘者报案,公司也能以“没有此人”推脱。然后,再施“调虎离山计”将应聘者送到外面的宾馆等处,由下一道“工序”的“司机”、“秘书”等角色,继续试探应聘者身上是否还有“漏网之钱”,并尽可能将其榨干。第三步也是最后一步,“公司”知道上当的应聘者早晚会上门交涉,因此准备了一个“谈判专家”,当应聘者上门讨要被骗钱款时,一般先由“谈判专家”出来应付,如其不在,则由接待员让应聘者改日再来。而“谈判专家”与应聘者谈判的底线是,最多只能返还应聘者被骗钱款的20%。如果应聘者拒不接受时,就由几个剃光头的年轻人出来替他“谈”。
日进万元,自称“利润”高于贩毒
我在这家“信息公司”工作期间,曾得到过公司“领导”的亲自教诲,而那位至今也不曾露面的“领导”,就是当初钓我上钩的那个所谓“富婆”。她在电话中告诉我,这个工作收益高风险小,我只要将应聘者口袋中的钱“洗”出来就行,然后公司根据我“洗”出钱的多少给我提成。“富婆”还打比方说,开这样的“公司”利润不比贩毒少,而贩毒抓到是要掉脑袋的,可收取“信息费”顶多只能算经济纠纷,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被拘留几天。再者,这些被骗者绝大多数是外地来的农村人,加上其本身也有“动机不纯”的一面,钱被“洗”后大多数都是自认倒霉。我还得知,光这个“领导”在中央门附近就开了三家这样的公司,有时每天行骗的总进账款在万元以上。
在“卧底”期间,我一有机会就悄悄提醒应聘者不要上当,同时我也留了心眼,将许多被骗者的资料包括联系方式都收集起来,如果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打击和惩处上述诈骗行为时,我可以提供这些证据。 (记者张一凡唐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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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职业介绍机构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中介服务组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其开办者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领取职业介绍许可证,并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此种机构从事服务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为求职者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进行登记;为求职者提供用人信息、择业指导、求职咨询和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资源信息、招用方法、国家规定的招用标准等咨询服务和推荐求职者;指导当事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提供洽谈场所和条件;向社会提供劳动力的供需、报酬等信息;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服务。但不得向求职者提供虚假信息;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职业;不得介绍求职者从事法律、法规禁忌从事的职业;不得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或者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求职者进行职业介绍服务活动;不得以暴力、胁迫或者欺骗等方式进行中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同时该条例还规定职业介绍机构在从事职业介绍活动中收取的服务费,必须执行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获取规定以外的报酬和谋取其他经济利益;介绍不成功的,不得收取中介成功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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