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浮出水面
到亳州后,“打黑队”立即确定工作思路,要求“从基础工作入手,紧紧围绕‘10·09’案件的侦破,全面排查案件线索,尽快破案,同时以此为契机,摸清亳州市黑恶势力团伙的违法犯罪情况,边摸边打,边打边摸”。
为加强专案工作领导,亳州市成立了专案侦查指挥部,由祁述志、刘立兵以及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马建华等组成。专案组从利辛、涡阳、蒙城和谯城区抽调了精干警力,具体工作由省公安厅安排。
“打黑队”在摸排中发现,亳州市盘踞有大小十多个黑恶犯罪团伙,涉案成员300余人。这些团伙为控制建筑、药材市场,故意实施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犯罪团伙之间暴力争斗频繁,规模和恶性程度不断升级,“10·09”案件正是黑恶势力为团伙利益互相争斗而引发的。
经过一个多月艰难细致的排查、甄别后,专案组最终锁定李亚、罗亮、蒋红伟、王前进、岳超等人为此案重点嫌疑人。该5人都是李宣传犯罪组织成员,案发后突然失去踪影。
经过缜密布控,2004年12月11日,犯罪嫌疑人岳超被抓获。巧合的是,当天下午,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朝阳派出所里来了4个青年男子,神态轻松地声称在亳州杀了人,此番前来派出所投案。通过对年龄、相貌的判别,警方认定正是李亚、罗亮、王前进、蒋红伟等人。李亚等人归案后,供述出奇一致:是他们见“老大”被砍伤,替“老大”找回“场子”,与其他人没有关系。4人把“10·09”案件全部承担下来,串供现象很明显。
真的是这样吗?一番斗智斗勇之后,专案组各个击破,李亚、罗亮等人交代出“10·09”案件的幕后主使正是“老大”李宣传。至此,“10·09”案件宣告侦破。
在侦查“10·09”案件的同时,专案组针对前期摸排出的线索逐条核实,组织力量对亳州市谯城区的中药材、托运和建筑等容易滋生犯罪的市场和行业进行了调查。很快,以李宣传、王永林、董涛为首的三个黑恶势力浮出水面。专案组立即组织力量抓捕了王永林、董涛等一批犯罪嫌疑人。
专案组紧追“黑社会”
由于李宣传以及王永林、董涛团伙大多数骨干成员纷纷外逃,追逃成为专案组亟待解决的首要任务。专案指挥部经过认真分析,及时制订方案,全面展开追逃。
随着案件侦查不断深入,2005年6月,专案组在侦查王永林涉黑犯罪组织案时,又将牵出的另一恶势力团伙——王志华团伙摧毁。
7月中旬,专案调查取证工作已接近尾声。然而,李宣传及其组织另一骨干成员何超仍未归案。
8月21日,专案组向公安部申请对李伟(李宣传)、何超二人发布B级通缉令,并在亳州电台电视台、省内有关媒体公开悬赏通缉。追捕组依据获得的线索,逐步理清了李宣传赖以维持逃亡生涯的联络网。
9月1日晚,办案人员连夜驱车赶赴杭州,次日捕获了李宣传胞兄李杰,然而李杰拒不交待李宣传下落。9月5日傍晚,追捕组发现2名自称胡庆平、袁远的人通过“中原屋业”公司租房,形迹可疑。经辨认,此二人正是李宣传、何超。晚上8时,在杭州警方配合下,李宣传、何超二人被成功抓获。
随着逃跑了9个多月的李宣传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全部落网,亳州城的老百姓认识到这次“打黑”是动了真格。在夸赞“打黑队”的同时,提供线索和证据的人明显增多,一批外逃人员自知没有退路,纷纷归案自首。
根据对李宣传等犯罪团伙的初步审讯,“黑社会”鲜为人知的内幕被撩开。以李宣传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人数多达27人,王永林涉黑犯罪组织人更多,有34人,董涛团伙也有18人。三个犯罪组织成员间等级森严,分工明确,有比较严格的组织纪律。犯罪成员以青少年居多,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多为无业人员。
为称霸一方,这些黑恶势力积极装备自己,暴力化程度日趋提高。李宣传涉黑犯罪组织多方筹备枪支和砍刀等作案工具,其中军用手枪1支,小口径步枪1支,单管猎枪2支,砍刀数十把。此外,还购有一辆丰田面包车和一小型水泥机动船。
这些黑恶势力长期依靠暴力手段扩大影响,大肆鲸吞集体资产,垄断货源和市场。王永林自2000年起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公司资金50余万元,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为攫取更大经济利益,王永林依靠其组织势力插手并企图垄断亳州的鱼行,多次安排组织成员威胁鱼贩,拦截到另一鱼行的车辆,枪击另一鱼行经营户及其家人。
经专案组调查,黑恶势力还依仗组织,插手民间纠纷,大肆敲诈勒索。如王永林组织以各种名义敲诈客运司机、个体经营户,插手民间纠纷,非法获利10多万元。李宣传犯罪组织敲诈个体经营户,强行调解民间纠纷,黑手伸向拍卖业,控制亳州市谯城区大寺镇码头运沙船只,强取管理费,开设赌场,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20余万元。
从打掉的三个黑恶犯罪组织犯罪活动情况来看,他们大多集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多种犯罪于一身,动辄刀枪相见,无恶不作。纵观全案,致死1人,重伤2人,致轻伤、轻微伤30余人,寻衅滋事案件达60余起,犯罪活动气焰十分嚣张。李宣传因怀疑自己是被另一黑恶团伙头目杨大中砍伤,遂组织手下将杨大中打死,制造了震惊亳州的“10·09”案件。谯城区公安分局民警刘斌在抓捕董涛恶势力团伙成员武林涛等人时,不幸因工负伤。
经公安部门初步审理,现已查明,这三个黑恶犯罪组织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放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聚众斗殴罪、盗窃罪、赌博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隐匿会计凭证罪、交通肇事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妨害公务罪、窝藏罪等24项罪名,罪名之多,令人瞠目结舌。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6年5月下半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