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山东省文化产业博览会标识吉祥娃———“山东大嫚”的产业效应开始凸显。记者日前从省文博会组委会获悉,“山东大嫚 ”将被开发成系列衍生产品而走进千家万户。
一双动人的大眼睛,一条飞动的大辫子,一袭时尚的民族服装,具有民俗特征、山东特色的动漫卡通人物———“山东大嫚”自诞生以来就因其飞扬灵动、青春勃发的形象受到追捧。据了解,鉴于“山东大嫚”的热效应,省文博会组委会决定陆续开发“山东大嫚”卡通形象即时贴、卡片、画册,“山东大嫚”工艺品、装饰品、玩具、彩色银币和卡通服装、日用品(如伞、手机袋、T恤衫、大襟花褂)等系列衍生产品。省文博会组委会还与济南市邮政公司一起开发了“山东大嫚 ”个性化邮票。
“山东大嫚”卡通形象即时贴、卡片、画册是省文博会组委会首先涉足开发的门类。据介绍,这些产品浅显易懂、形象生动,而且好玩好看,是主要针对孩子的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发的,能让孩子在游戏、玩乐中认识“山东大嫚”、接受“山东大嫚”。其他项目也正在积极的推进中。
“山东大嫚”衍生产品的开发已引起广泛关注。已有上海、浙江、深圳以及山东省内的众多工艺品制作公司纷纷致电省文博会组委会,要求代理开发。
文博会组委会有关人士表示,“山东大嫚”是齐鲁文化的符号,充分挖掘“山东大嫚”所蕴含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将其研究开发成产品,进入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对于弘扬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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