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负担,我省从6月上旬开始开展涉及出租汽车收费的清理整顿工作。
严禁各种摊派
我省要求,各地区现行涉及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资、摊派、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其他费用,均属于清理整顿的范围。强制向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的收费,均属于乱收费,应当予以取消。
不合法收费一律取消
我省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包括:道路运输年检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费、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城市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工本费、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工本费、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培训费、春运年检费、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监护费、治安联防费、治安登记证费,交通违法公告费、登报费、拖车费、安全教育培训费、学习资料费以及其他收费基金项目。不得向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收取运输管理费、客运管理费、治安费、特殊行业审验费、机动车辆排污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等业已公布取消的收费基金项目,也不得收取公路客运附加费。
不得进行强制性收费
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出租汽车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并按照价格、财政部门规定的具体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外,其他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再对出租汽车进行尾气、噪声等各种强制性检测并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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