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厅昨天召开的住房会议透露,我省将进一步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
目前,江苏省部分城市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已进行了有益尝试。我省连云港市计划第二期经济适用房的部分产权出售给无力一次性支付房款的低收入家庭,其余部分产权收取成本租金,姜堰市将经济适用房用于安置拆迁户中的困难户,这些家庭支付房款以安置保底款为限,获得产权的部分发给《产权证书》,其余部分按当地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在会上透露,目前,发展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还存在多方面问题:一是城镇居民不习惯通过租赁解决住房问题,而是希望购建属于自己的产权住房;二是,目前基本上无稳定筹措资金的渠道,地方政府住房保障资金非常有限。该人士指出,江苏将借鉴国外住房保障的经验,强调“贫富”混合居住的人文管理,并非只盖一些最低收入家庭居住的小区了事。 (陈勇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