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几经周折,最终被宣告无罪
判决苟晓炳构成投机倒把罪的判决书于1999年7月13日作出后,即在当时云南的法学界激起了一些不同看法,因为根据判决书记载,这一判法的依据是1979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而在199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新《刑法》中,该罪名早已不复存在。
对此不服的苟晓炳向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在查明所有事实的基本上,分析认为:云岭塑料厂经营的降解农用薄膜在使用中部分提前降解,是气候条件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所致,而非苟晓炳的行为所致。苟晓炳受云岭塑料厂委托,代理该厂同泸烟公司等企业之间的业务,并非其个人行为,应属云岭塑料厂的单位行为。而本案中的降解农用地膜系通过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投放市场推广使用的科技产品,是新研制膜,属于中央和地方调控以外的、非统配的产品,因此,也不存在非法经营的问题。
2000年4月30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宣判:上诉人苟晓炳不构成犯罪。
该判立即遭到了案件公诉机关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的抗议,该院迅速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省检察院在审查后,于2001年5月22日《批复》称"不予抗诉。"
从法律程序上讲,至此,苟晓炳系被错捕错判的性质,就已经得到了最终的确认。随后,他开始向有关责任部门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但就在红河中院受理该申请后的几天,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和泸西县人民法院就联和要求红河州中院对案件进行再审。2002年11月27日,红河中院就此次作出《再审决定书》。备感委屈的苟晓炳再一次奔走呼号,案件引起中央和省有关部门重视,多位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尽快依法结案。
6、纠纷不断,身陷连环官司泥潭
就这样又一直拖到2003年年底,红河中院终于就此作出再审判决:原判所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苟晓炳无罪。至此,他断断续续总共被无辜羁押了188天。而就在此期间,接踵而来的一系列民事官司和劳动仲裁案件,又让他陷入了连环官司的泥潭。
早在1999年,正当苟晓炳为自己被冤枉的刑事案件八方奔波之时,广西一家地膜生产企业就以云玲塑料厂供货商的身份,把云岭厂和苟晓炳告上法庭。2001年3月,红河中院审理查明:苟晓炳代理云岭科技塑料厂同北海生光厂签订了购销合同一份,该企业实际提供了312.4522吨农用地膜,但地膜提前降解,云玲塑料厂没有付完余款,因此,判决两被告予以支付。
由于提前降解事件发生后,司法机关查封了泸烟公司仓库中未出售的119吨降解膜,泸烟公司诉至红河中院,要求向云岭公司退货并收回货款。该院支持了这些诉讼请求,判决:云岭塑料厂应返还泸烟公司已付款400万经扣抵后的1586587元。
而由于在与父亲一起开办云岭塑料厂期间,苟晓炳仍然没离开自己的原单位泸烟公司,出于该公司与自己开办企业之间纠缠不休的经济纠纷,公司终止了他的劳动合同。于是,他又与自己原本的"娘家"走上了劳动仲裁和法院审判的对立两端。最终,法院判决支持解除其劳动合同,但同时公司应该补发其相应的工资等各种待遇。
7、申请国家赔偿,金额高达9500多万
2005年3月2 2日,红河中级法院正式作出决定,恢复早已受理的国家赔偿案的审理。在该院于当年年6月10日举行的听证会上,苟晓炳认为当初泸西县人民检察院、泸西县人民法院对自己错捕、错判,导致其身体、精神遭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并给他及其云岭塑料厂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从而提出高达9500多万元的国家赔偿请求。
关于这笔巨额赔偿的构成,他的代理人解释说,包括以下各部分:1、因苟晓炳在被错误羁押期间,遭受到了一些非法的伤害,已经发生和需要的医疗费用18万;2、残疾赔偿金25万;3、其父医疗费用6万元;4、名誉受损害的的精神抚慰金9万;5、因为其被错误羁押,而导致云岭塑料厂停产倒闭的经济损失9460万:6、被羁押188天的"冤狱费"6251元。上述各项,共计9518.6251万元人民币。
关于这个看上去有点"高得离谱"的数字,苟晓炳有自己的看法。"真是我这十年来因为蒙冤而遭受到的真实的和企业可预期的损失。云岭塑料厂虽然已经停产十余年,厂房已经破烂不堪,机器设备也已经锈迹斑斑。但我每年都在坚持去检审执照,工商管理机关也一直未将我的执照注销。有可能的话,我还要恢复生产,这毕竟是一个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不错的项目。"
8、终获赔偿,法检两家付了一万三
对此,两赔偿义务机关坚持认为:由于云岭塑料并不具有大批量生产降解农用地膜的能力,苟晓炳以该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属于欺诈行为,因为这一行为被羁押的,不在国家赔偿范围内。而且,对方所提的金额也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经过审理,红河中院国家赔偿委员会认定:不应该赔偿的辩解不能成立。但是,根据能够查明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赔偿额只有人民币1378 0.04元,由赔偿义务机关泸西县人民检察院、泸西县人民法院共同承担。
这份国家赔偿决定书于2006年5月17日作出,不久后,两家赔偿义务机关履行了自己的赔偿义务。
至此,离苟晓炳2002年11月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已经过去3年半,离他因推广农用地膜而蒙冤的并不成立的"坑农事件",则已经过去了整整9个年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