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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房圈地种菜 金华20亩集体土地如此被抢占

www.zjol.com.cn  2006年06月30日 14:54: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近日,浙江金华婺城区安地镇寺口村村主任邵有为、村民代表兼调解委员邵国新以及监督委员邵小富向金华日报反映,由于该村村民何金南在村集体土地上违章建房没有处理,很多村民也打木桩、淋石灰线抢占集体土地,种菜种水果。抢不到土地的农户,则拒交水电费,一些本该上交的承包费也因此收不上来了,村“两委”工作陷入困境。

  接到反映后,记者于6月20日前往婺城区安地镇寺口村进行采访。

  村“两委”:工作难开展

  “这些就是被村民抢占的集体土地,现在一分钱的土地承包款都收不上来。”村主任邵有为指着大片农田告诉记者,这些土地原来是葡萄场,2003年有关部门进行过土地整理,应该属于农田了。2004年下半年,村民何金南在村集体良田内违章抢建400多平方米屋基,导致连片的20多亩集体土地被少部分村民一抢而空,村集体土地无法继续承包,这些土地至今未能收回来。

  邵有为说,当时,安地镇政府会同规划、国土部门就此事进行调查并给何金南户下发停建通知书。2005年全市开展处理违章建房整治工作中,安地镇雅干工作片干部会同村“两委”多次召开村民代表以及全体党员会议,就何金南占地建房一事进行协商,同年11月提出两个解决方案:1.何金南将非法占有的土地归还村集体所有,村集体补偿何金南2万元屋基损失;2.作为历史遗留问题,何金南拿出5万元以长期承包的形式,优先让何金南承包。但何金南以5万元价格太高为由,拒绝接受,并在未经规划、国土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又于2005年11月27日请亲戚朋友帮忙动工抢建。村干部对此劝阻无效后,雅干片、联村干部以及镇干部于11月28日召开寺口村“两委”、村民代表、党员会,再次强调何金南应停止违章建房行为,而何金南顶风而行,于12月4日再次动工建房。镇干部到现场阻拦劝告,亦无果。记者在现场看到,何金南的违章建房已有一层多,并已入住。

  该村支书邵春桂说,何金南和他本人还是亲戚关系(何金南的妹夫是邵春桂的大舅子)。没有审批就开始建房一事,作为支部书记的他在何金南打地梁、砌墙时也曾多次出面阻止。他也认同村主任的说法,由于何金南违章建房,村里集体土地确实存在难以继续发包是事实。他说,村里应交水电费2200元左右,160多户农户因抢占不到土地后就不肯交付水电费了,到目前为止,寺口村的水电费也才收取600元左右。还有,村里一个水库去年12月承包到期,可原承包者以何金南违法抢占集体土地不处理为由,不出钱继续承包,还扬言水库明年就是他自己的了。这样下去,村“两委”在村里没有任何威信可言,工作确实难以开展。邵有为希望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对何金南违章建房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违章户:借款未归还

  何金南说,父母亲留给他的房子只有20多个平方米,还漏水。他有两个孩子,一家4口常年住在漏水的房间里,女儿得病常年吃药。为此,从2002年开始,他已经4次向村里书面申请要求建房,但村里一直没有帮他报批。至于其中原因,何金南说,他的母亲在该村当了10多年的村支书,在计划生育等工作中难免与人结下恩怨。

  怎么会把房子建在集体土地上?何金南说,他是不会无缘无故侵占集体土地的。2001年7月18日,寺口村委向他借款一万元,用于该镇雅干新学校建造,利息月息一分,借用期为半年(到2001年12月底归还)。借条上明确,如不能如期归还,村集体愿意以葡萄场屋基归还。借条由当时村“两委”出具,村书记邵安红和村主任邵志春均在借条上签字并加盖了村委会公章。何金南说,借款一直未还。

  去年借款未还一事还重新得到现任村主任邵有为的确认,“本息至今未还,情况属实”并加盖村委会的公章,既然借款未还一事属实,就应该用原先约定的屋基作抵押。对于未批先建一说,何金南说,村干部向他口头承诺可以建房,他才建上去的。对此他是愿意接受罚款的,但村干部拒不收钱。去年违章建房整治办曾经发放告知书,寺口村几户违章建房户都在去年通过罚款补办手续解决了,但给他的告知书却被村干部扣押了下来。何金南说,没看哪个村民建房需要交5万元钱的,这是干部故意刁难他。房子已经建造了,他希望能补办手续。至于价格,他表示,除了已在村里的1万元本金外,再算1万元利息,另外再赞助村集体3万元,共计5万元。镇政府:配合有关部门尽早解决

  安地镇镇长程祝春说,有关寺口村何金南违章建房户问题,联村干部、雅干工作片、镇有关领导以及规划、国土等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起因是2001年,该镇雅干新学校建造时寺口村委缺乏资金,向何金南借款一万元引发的。据他们了解,一万元借款以及600元利息,当年11月由当时的村主任邵志春归还何金南,但何金南以住房困难为由,要求村“两委”将葡萄场良田批给其建房而拒收借款,无奈之下,邵志春于同年11月25日将借款本金一万元单独存入安地信用社(有据可查)。

  2004年下半年,何金南在村集体良田内违章抢建400平方米屋基一处(挖好地基)。后经各方阻止,一直没有继续建造。程祝春说,村换届选举后,何金南找现任村主任邵有为就借款未还一事进行进一步确认,在得到情况属实的签字以及加盖公章的情况下,何金南户于去年11月又进行抢建。去年全市开展处理违章建房整治工作,安地镇整治处理违章户170多户,多因违章加层或原拆原建没有审批等情况,像何金南在集体土地上建房是极个别现象。当时该户也列入整治范畴。整治办同志为此协助做工作多次,考虑到何金南住房困难,以及现在该处土地性质已经变成为建设用地等情况,结合寺口村委召开村民代表和全体党员会议的表决(何金南交村里5万元),作为历史遗留问题也就解决了的。但一开始何金南以价格高为由拒绝接受。后来何金南同意交钱,村主任又认为太迟了,钱不再接受,进而提出拆除违章建房的要求。

  程祝春说,在处理何金南违章建房问题上,镇政府考虑和听取了各方意见,做了很多协调工作,也尊重村“两委”的意见,但寺口村干部态度不坚决,一下说交钱后同意建造,后来又不收钱,现在又强烈要求拆除等等。特别是现任村主任邵有为在明知此借款前任村“两委”有处理意见的情况下,为做人情又在原借条上签上情况属实的字据,并加盖公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处理问题的被动。他说,现在集中整治违章建房工作已经结束,此事到底该通过怎样的途径解决,镇政府都将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尽早解决。村“两委”向何金南借款一事,无论还与未还都不能成为他违章建房的理由。

  记者从婺城区国土分局了解到,2004年,国土部门在接到群众反映何金南违章建房后,就立案调查,发现确实属于未批先建情况,当场发放了停建通知书。2005年初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也下达了裁定书。由于何金南户住房确实困难,当时安地镇和村的意见是暂缓执行,结合村庄整治工作加以解决。去年全市开展处理违章建房整治工作,该户列入整治范围,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解决。(金华日报何生英)


来源: 新华网浙江频道 作者: 何生英 编辑: 沈华军
·村领导视土地为己有 村民怒指集体土地利益黑洞   200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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