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新京报》消息:国家审计署昨天发布审计公告称,中国农业银行违规经营问题比较突出,其中违规办理存款业务142.73亿元,违规发放贷款276.18亿元。此外,审计还发现农行私设“小金库”8492.8万元。
每年到这个时候,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年度审计报告”都是大家关注的焦点。276亿违规贷款,光数字就够触目惊心的了,审计风暴越来越“审丑疲劳”,它在揭开我们身边一个个漏洞和炸弹的时候,被审查单位似乎永远是“你审你的计,我违我的规”,有的是永远“正在研究”,有的是“大玩太极推手”……卡尔?波普说:“人们需要的与其说是好的人,还不如说是好的制度。”当审计以风暴的形式成了“孤胆英雄”的时候,没有制度设计对“审计结果的结果”的硬约束,年度审计报告永远只能“看起来很美”,审计的刚性意义就会不幸地在“边际效应递减”中被违规者忽略不计。
首先,审计署努力的终极结果,无非是揭开黑幕后的百分百真相,在管理学中,这不过是典型的事后反馈控制,其实损失早无可避免。而审计结果如果丧失了“举一反三”的意义,则只能起到狭义的“就事论事”作用,是所谓“亡一只羊补一个牢”,而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从“审计结果”观照眼下的“过程控制”,以个案反馈的高昂代价为普遍意义上的群体行为纠偏。在过程控制中,贯彻“无限不信任”的理念,以更完善的财经制度实现无缝监管。以往,我们习惯性地认为,一些基层单位往往是法规约束的盲区,但审计署的报告提醒我们,国家个别权威机关、国字号大行业的“手脚”同样不可小窥。仅仅公开审计结果,其威慑力是有限的,况且我国尚处于二元结构社会,这种市场和计划并存的“双轨制”下的过程监控尤为关键,独立审计不是去抓小偷,而应该是从宏观上防范小偷。
其次,审计只是发现问题的途径,而不是解决问题的金钥匙。“审计结果的结果”远远比“审计结果”更重要。根据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契约理论,问责制的基本原则是权责对等,在人民赋予政府权力的同时,政府也接过了责任。对于审计报告所查处的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行政与刑事责任,部门主管的行政与法律责任也不应豁免。“审计风暴”落地了,但与之配套或对等的“问责风暴”似乎还是传说。坊间的问法就是:问题审出一堆,乌纱落地几颗?当然,“强有力的督促整改制度和惩戒制度”已经不是一个审计署所能解决的问题了。
2005年的审计报告新鲜出炉了,公布这些问题是需要勇气的,诚实透明永远是政府的上上策。“审计”不能只是一场叫好不叫座的“风暴”,根本而言,需要我们纠正在立法理念上对权力规制的偏重、而轻视问责的价值取向。市场经济下,每个市场主体都是理性经济人,部门利益、集团利益、个人利益是永远不容规避的话题,276亿的话题外,是我们如何开出违规的罚单、再如何警醒那些利益权衡错位的主体,毕竟,先有好的制度,后有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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