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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明确提出建设“宜居城市”目标已有一年多时间了,其间,北京市政建设没少动脑筋,钱也没少花,但“宜居”程度却不尽如人意———2006年6月6日,在零点调查公司发布的涉及20个城市的“宜居”城市榜上,北京排名第19位。无独有偶,之前《商务周刊》和零点调查公司联合发布的“2005宜居城市排行榜”显示,北京市的排名由2004年的第3位下降到第15位。(见7月3日《中国青年报》)
或许,类似的“排名”并不能完全说明问题。但是,其中反映的一些东西对城市管理者却也并非毫无价值。比如,中科院的研究人员分析发现,如果按照家庭月收入“3000元以下”、“3000元~4999元”、“5000元~9999元”、“1万元以上”把北京市居民分成四组的话,“1万元以上”的人对北京的“宜居”状况最满意,其次是“5000元~9999元”的人,而家庭月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人则更多地表示“不满意”。看来,是低收入群体对“宜居”更为不满。
报道中提到,目前北京城市建设缺少针对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便利条件,进而影响到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质量。比如出行,随着北京市四环、五环乃至六环的陆续开通,小区越建越远,城市居民的出行尤其是到市中心变得更加困难。调查显示,2003年之后,市区部分主要干道高峰期的车速已由1994年的每小时45公里降至每小时12公里左右,这大大增加了百姓的出行成本,而对这种成本尤为敏感的恰恰是低收入人群。
与此同时,在城市公共管理方面,对“宜居建设”的认识也存在一定偏差。有关专家指出,其中的一种偏差即将方便居民生活的一些小摊小店以有碍观瞻之名取消,而这未必是好事,“一个城市充满个性化小店,也是其个性化所在,满足了千差万别的需求。”实际上,平时光顾这些小摊店最多的人群往往是收入较低的普通市民,取消了这些小店,他们的生活自然受到影响。
忽视低收入家庭的利益诉求,甚至片面追求“宜资”、“宜商”而“嫌贫爱富”,这样的城市建设思路显然是不对的。对贫弱群体的关怀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而一些位居全球“宜居城市”排名前列的城市,往往并不是建设得多么豪华,多么“宜资”、“宜商”,更重要的是令生活在其中的普通市民感到生活方便、舒心,比如,公共交通枢纽四通八达、功能完善,人们可以很方便地享受不同层次的消费,享受平民化的娱乐设施等等。
不同的城市自有不同的“宜居”目标,但围绕“宜居”而进行的各种投入和市政建设,应尊重而不能忽视平民百姓的利益,则是任何一个城市谋求发展的基本要求。毕竟,城市是由人组成的,而广大平民百姓才是城市居民的主体,只有他们的“宜居”才是真正的“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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