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对检察院指控无异议
女检察官用十几分钟时间宣读完起诉书。宣读起诉书期间,不知是因为气温高,还是心里紧张,张改萍一直频繁地擦汗。
检察院审查查明:从2000年到2005年期间,被告人张改萍利用其任商洛地委委员、商州市委书记、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为他人办理干部任用、提拔、调动等请托事项中谋取利益,从中收受贿赂人民币106.9万元,所得赃款被其个人全部使用。
公诉人认为,张改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干部任用等请托事项中谋取利益,从中收受贿赂共106.9万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之后审判长问张改萍,对检察院起诉她受贿的事实是否有异议,张改萍很干脆地回答:“没有!”
当公诉人问张改萍收受的赃款去向时,她称有20万元用于赞助别人出书,有10万元用于给自己看病或买一些民间的偏方。另外还把10万元换成1万左右的欧元,用于自己出国旅游的费用。还有很多钱用在她信佛拜佛的花费上。听到这儿,旁听席上又响起一片惊讶声。
恐惧四处拜佛求“解脱”
为了证实被告的受贿事实,公诉人出示了大量的证据,其中包括省纪检委的证明材料、省检察院反贪局案件侦破的经过、有关人员的证言及张的供述,还出示了张改萍28宗受贿案涉及的每一个案件的证言和证人,及张改萍拜佛的照片等。对此被告和辩护律师都表示属实。
从这些证据可以看出,张改萍把其受贿得来的很大一部分钱用于她拜佛上。她在法庭上说,她母亲生前信佛,这对她有一定影响。后来,当感到自己的仕途不顺时,她就对前途心灰意冷,于是频繁拜佛。但最重要的原因,是她后来疯狂受贿,心里害怕有压力,但又不能说,于是就四处拜佛来寻求精神上的解脱。为此她经常参加国内一些有名的寺庙、道场的宗教活动,并用大量资金购买相关物品。
交易自称“帮忙”疯狂卖官
根据起诉书的指控,在这28起受贿案中,很大的一部分受贿案,就是她和一些人进行的买官卖官的金钱交易。行贿人在向被告人行贿5000元到30多万元的金钱后,表示自己希望得到提拔。张改萍在得到这些钱后,在行贿人的升迁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在法庭上,被告人对自己的这种做法称,只是在“帮忙”而已。只是在几个有关负责人讨论候选人时,推荐某人任用或是同意某人任用。对此公诉人问张改萍,如果在你们讨论的时候,你不同意某个人被任用,那他能不能得到提拔,张改萍说:“当然不可能!”
辩论被告行为是否属于自首
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被告是否属于自首行为展开了激烈辩论。辩护人称,在当省纪检委刚开始调查被告人,司法机关还没有介入时,被告自己主动交代了24起省纪检委没有掌握的受贿行为,应该属于自首行为。辩护人请求法庭最后量刑时考虑从轻处理。
公诉人认为,被告是在部分受贿行为被省纪检委掌握的情况下,被动地交代了其余受贿事实,只能说是配合调查,不能称为自首行为。
内疚声音哽咽表示认罪
在庭审最后被告人做陈述时,张改萍想了一会,声音哽咽地说:自己对犯罪事实都表示承认,感到非常的内疚,愧对组织对自己的培养,愧对家人,愧对上级对自己的期望。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就要用勇气来承担。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最不应该犯的错误就是背叛了党组织,没有坚持党的信仰。她还说,自己作为一个女同志背井离乡工作多年,希望法庭从轻判处,给自己一个从新做人的机会。
两个小时的庭审结束后,很多旁听群众就此案向记者谈了自己的看法。一位政法学院的同学表示,虽然张改萍的学历是研究生,但她的法律意识却非常淡薄,以侥幸的心理以身试法,最后还是落入法网。一位老同志表示,把这样的受贿“蛀虫”揪出来,说明了我党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做得好!法庭将对此案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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