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对被开除学籍的北外女博士卫英(化名)的申诉作出处理决定,指出北京外国语大学在对卫英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之前,没有听取她的陈述和申辩,程序不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2条第4项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63条第2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撤销北外关于开除博士研究生卫英学籍的处罚决定书。
卫英的律师武绍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昨天下午近5时收到了北京市教委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发来的学生申诉处理决定书。他说,卫英原本对行政复议不乐观,打算要走到诉讼阶段才能胜诉,但北京市教委做出的申诉回复采纳了律师的观点,结果很令人高兴。他同时透露,卫英目前被单位、南京某军事院校强行带回南京,无法电话联络,她对结果尚不知情。记者之后多次拨打卫英手机也无法接通。 (广州日报)
新闻回放
被指攻击导师女博士毕业前夕被开除
“没有任何准备,我就被学校开除了。”昨日11时许,室外气温高达33℃,46岁的卫英用一顶帽子和一副大框墨镜遮住自己的大半张脸,脸颊上汗水清晰可见。在北外附近的一家餐馆,卫英摘下墨镜,拿出一份北外开除其学籍的处分决定书。
该决定书显示,卫英为南京某高校教授,2002年9月考入北外攻读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博士学位,属于定向培养,导师为何其莘教授。
决定书称,2006年1月12日,何其莘教授向学校保卫处报案,称自2005年9月起,有人连续用小广告、手机短信、电话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对其进行辱骂、恐吓和人身攻击,使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警方调查认定,这些行为均系卫英所为。警方还查明,卫英利用小广告等形式,对该校张中载、张惠文两位老师进行骚扰,其行为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何其莘教授拒绝继续担任卫的博士生导师,学校学术委员会一致认为卫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2006年4月18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卫开除学籍的处分。
校方称处分为“铁案”
对于校方的指控,卫英坚决否认。卫英称自己和导师之间关系很正常,她没有理由攻击导师。“事发后,我找过导师,何教授在电话里说不想听我的解释。”卫英说,现在周围的人对此事多采取回避的态度,她曾经尝试让导师身边的人为自己争取一个申辩的机会,但对方均婉言谢绝了。“我的单位现在也催着让我回去,说都已经被开除了,还呆在北京干吗?”卫英担心,回去还会被单位处分。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一名和卫英一起读博的同学电话,该同学闻听记者询问卫英之事,没有发表任何看法即挂断电话。
昨日,北外一名工作人员称,卫英的行为已造成严重影响,学校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开除卫英学籍。北外新闻发言人杨建国称,学校做出的处分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适当,是一个“铁案”。焦点1卫英是否攻击过导师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