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的商人冯卫东真是有苦难言。他花35万元买下一倒闭厂885万余元的“债权”,本来以为会赚一笔,后来发现这笔“债权”大多数并不存在,是银行为了剥离不良资产“造”出来的。为此,他不仅血本无归,还掉进一个怪圈,有理无处讲,有苦无处诉。
35万元买来假债权
2004年年底,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将中国农业银行衡南县支行2004年6月转移给该公司的1.55亿元的剩余债权向社会公开拍卖。这个资产包被该市一个叫谢东北的人以个人的名义买下。冯卫东从报纸上看到这一消息,以35万元的价格从谢东北手中购得其中华丰毛制品厂连本带息共计885.7433万元的债权。
冯的想法是,通过今后的企业改制、转变经营方向等途径让它“起死回生”。2004年12月8日,冯卫东赶到华丰毛制品厂,准备向企业主张债权。他以为,凭着这个企业资不抵债的状况,手中的债权足以接管这个工厂。
出乎意料的是,银行资料显示的贷款本金为509.6万元,然而现任厂长颜华一口咬定厂里的债务根本没那么多,并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偿债义务。
争执之下,颜指出在冯的资料中,1993年1月30日编制的贷款金额为20万元和1993年3月21日编制的贷款金额为30万元两张贷款凭证上的4枚厂方印鉴都不对。而在此之前,银行把这份债权转让出去时也没跟厂里确权。其中29份借款合同里,有28份合同盖的公章不是工厂的公章。
冯卫东顿时傻了眼。2004年12月11日至13日,他和华丰厂厂长颜华多次到原债权转让人农业银行衡南县支行,要求与银行核对债权真伪以及贷款账目,均遭到拒绝。银行只说账目是对的,却不愿拿出原始凭证来。
冯只好去找转让人谢东北,希望收回投资,却遭到拒绝,谢要他去找银行。
无奈之下,冯卫东向司法机关寻求援助。2005年4月26日,衡阳市公安局对冯卫东送交的两张贷款凭证进行了刑事科学技术鉴定。
鉴定结果证实,中国农业银行衡南支行提供的借款合同中的泉溪镇猪鬃加工厂的公章和3个私人的业务印章均与该厂原始公章、私章不符合。也就是说,该行提供的1993年总贷款本金加利息一共为65.5万元的两笔贷款是无中生有的。
得到了公安机关的鉴定结果,冯卫东对比手中的其他资料,发现这4枚假章同时也肆无忌惮地出现在了另外28张贷款合同和3份债权转移确认书上。
银行:造假是为了剥离不良资产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假债”呢?2006年6月20日,中国农业银行衡南县支行不良资产经营部的黄君龙一口否认,说银行是不可能伪造印章和借据的。当记者告知已经掌握确凿证据后,黄开始迟疑,称“即使真的有伪造印章的情况发生,那也没有恶意”。他说,那两笔贷款是事实上的不良资产,只是为了完善资料,为了更好地符合剥离条件。这是不良资产剥离过程中的“瑕疵”,全国都有这种情况。
黄进而说出一个事实:该行泉溪镇储蓄所曾经遭遇过一次大水,很多的信贷档案资料都报废了,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好自己造假“完善资料”。
那么,出现这种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原始资料被毁时,信贷资料是不是银行可以单方面“完善”?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是按什么程序来修补这些资料?水灾是否仅仅淹没了华丰毛制品厂的资料?其他企业资料是否尚存?当时私自雕刻工厂印章虚构资料的行为,到底是工作人员个人的事情,还是储蓄所或者支行的集体行为?面对记者提出的这些问题,在座的黄君龙和王副行长避而不答。
但在2005年9月,农业银行衡南县支行上交给省、市分行的报告中,对于这一问题的解释却是,原任行长傅志坚为了响应当地县委县政府的号召,“抢时间、争指标,创造条件多剥快剥”,将1996年1月30日的20万元贷款和1997年3月21日的30万元贷款提前到1993年,并重新办理凭据。其中,并没有提及发大水这一因素。这份材料中,银行承认经办人员“采取了变通手段,为企业雕刻了公、私章,并为企业的剥离进行了确权。”
但这里还有一个疑问:既然是银行私自将贷款时间前移的两笔贷款,但没有原始凭证,又怎么能确认有这笔贷款呢?银行方面对于工厂认为贷款账目不对的问题,给出两个解释:一是该厂在农行市区的另一个支行有一笔贷款,可能银行内部就把这笔贷款也放到一起剥离了;另一种可能是,工厂借了贷款还老债的利息,这笔钱没拿回厂里,厂里可能没入账。但对于这两种可能,银行没有拿出具体的资料来说明。
谁是背后的受益人?
冯卫东对银行给出的两个解释十分疑惑。他说,前者的做法,银行势必要通知企业对账,告知债务转移的问题;后者从手续上应该行不通。而且,按照国家规定,不良资产剥离过程中,呆滞贷款的剥离银行必须同被剥离企业进行债权确认,其中包括账目核对的程序。如果银行已经对账确认了债务的多少,又何必假造印章、制作债权确认书给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呢?
衡南县农业银行就此先后给出了3个解释:一是当时企业已经倒闭;二是剥离时间太紧,来不及去找企业确权;三是不良资产剥离过程中,对企业是保密的,不能让企业方知道债务剥离的目的。
银行的说法遭到了衡南华丰毛制品厂厂长颜华的坚决否认。颜华说,他从1982年进入泉溪镇猪鬃加工厂至今,1992年至1997年期间一直担任厂里的出纳,不存在工厂1998年就已经倒闭的说法。“1997年原厂短时停产后由我承包,但企业性质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颜华说,当时资产剥离的事情其实银行来人告诉过他们,之后就没了消息。
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是,颜华成了银行造假事件的受益人之一。在债务由银行转让之前,作为承包人的他按照一年或者两年的期限和企业办理签订承包合同,但由于这次的债权转让风波,工厂的归属成了问题,今年已经没有继续签订合同,他继续运转着这个小厂。“原来要和企业办签订合同,现在连承包金都免了。”
颜华说,工厂从1992年开始向农业银行贷款,企业在银行的贷款余额大概是470多万元,而不是银行说的509万元。对于这一事实,他以个人和工厂的名义出具3份证明,一方面说明工厂一直在运转,企业性质没有改变,另一方面对银行提供的贷款数目提出质疑。
对拒绝交出工厂的原因,他认为自己的理由简单而且实用——“银行是要讲信用的单位,但我也不知道银行到底造了多少假”。颜华笑着说,“那么多钱都损失了,还在乎我们这点小钱?他们吃肉,我们喝点汤总可以吧。”
冯卫东多次到衡南支行交涉未果后,依次向农业银行衡阳市分行、湖南省分行、湖南省银监局反映,但都没有结果。衡阳市分行的答复是借贷账目是对的,冯所反映的问题只是一些瑕疵。湖南省银监局将信访资料转给了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湖南省分行的回复是:冯不是跟银行直接签的合同,不能作出答复,建议直接起诉。
银行回购资产包的背后
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衡南县农业银行转出的1.55亿元的资产包的“主流部分”也出了问题——竞买人谢东北从长城公司买下的1.55亿元的资产包,其中1.43亿元的资产包很快又被农行衡南支行回购。
“主要是因为这一资产包中含有我们农行自办的经济实体。”黄君龙说,在谢东北拍得的这些债权中,包括了由农行自办经济实体的债务余额约850万元,此前,衡南农行是以呆滞账的名义将这些“不良资产”剥离到长城公司长沙办事处的。
银行称,谢是以475万元买下的,他们500多万元就买下了整个资产包。让人吃惊的是,衡南县农业银行方面也说,自己赚了。“因为我们银行有信息上的优势,很多贷款可以设法收回的。”
对此,冯卫东的律师指出,从银行回购可以看出一个资产处置的漏洞——欠债人可以“合法”地委托或者亲自将核定的不良资产,以百分之几甚至更低的价格回购。这足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成为一个合法的“漏洞”。
一个死胡同?
6月20日,记者采访了在衡阳市政协办公的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资产经营三部。工作人员杨万勇告诉记者,按照相关的程序,银行在向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资产时,资产管理公司需要进行确权,并对相关的账目进行核对清查。但是由于工作量很大,不一定很细,尤其是印章的问题,无法核对。“当时农行全省是180个亿,核定后由国家财政拨给银行。”杨万勇介绍,往往只进行书面上的资料审核,余额总数对了就可以,尽管知道其中有造假的可能性,但很难审核。
对于冯的这笔债权,他认为可以起诉的方式来解决,银行可以作为第三人追加进来。
“即使冯和我们打官司,他也会输。”颜华说。
冯卫东的律师告诉记者,颜华不是盲目自信。因为2000年的时候银行的确权书是假的,就可能导致这笔贷款纠纷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另一个方面,银行也不配合。衡南县农业银行的王副行长则一直强调,原来的行长已经被开除,银行现任几个领导都不是经办人,所以很多事情都不清楚。“当时的做法是为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这件事情要看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