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价调整方案出台每千瓦时提高2.5分
国家发改委电价调整通知下发之后,连日来,全国各地电价“涨”声一片。针对一些地方在居民用电价格调整中所采取的“普调制”的做法,我国著名电力专家朱成章提出建议:居民电价上涨不宜搞“一刀切”,实行别名为“穷人电价”的“递增制阶梯电价”于国于民更为有利。
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通知,从6月30日起,上网电价平均上调1.174分/千瓦时,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5分/千瓦时。老百姓最关心的是,销售电价中的居民用电价格将如何调整?
记者综合来自各省市的消息发现,多数地方在电价调整中采取的是“普调制”做法。比如,安徽省销售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64分,其中居民电价统一上涨0.65分/千瓦时,调整后电价为0.5653元/千瓦时;江苏省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上调2.34分,其中居民用电上涨0.83分/千瓦时;天津市居民电价上涨0.83分/千瓦时;重庆市居民用电上涨幅度最大,每千瓦时上涨5.7分。江西、湖南等地也纷纷传出电价上涨消息,其中,江西省居民用电价拟调高至0.6元/千瓦时……
三年前就提出“递增制阶梯电价”的朱成章告诉记者,居民用电价格采取“普调制”的做法不可取。他认为,应该从“提高资源型产品价格,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高度,来认识此次电价上调的意义。因此,居民电价上调不宜搞“一刀切”,而应该以用电家庭为单位推广“递增制阶梯电价”。这样既可以照顾低收入家庭,又可以促使居民节约用电。
所谓“递增制阶梯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第一阶梯为基数电量,此阶梯内电量较少,每千瓦时电价也较低;第二阶梯电量较高,电价也较高一些,第三阶梯电量更多,电价也更高。即随着户均消费电量的增长,每千瓦时电价逐级递增。一般分三四个区段,因为价格是递增的,所以称“递增制阶梯电价”。
朱成章说,“递增型阶梯电价”因为照顾到低收入人群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用电要求,又被称为“生命线电价”或“穷人电价”;同时,这种电价机制还可有效地抑制电力浪费现象,比如一户人家四个房间有四台空调、三台电视、两台冰箱,如果都打开,电能消耗就会超过基数电量,要掏高价电费。以此方式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合理用电,比纯粹“口号倡导型”节约用电更加有效。
据了解,早在2004年8月,浙江省即开始针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递增制阶梯电价”调整方案。月用电量低于50千瓦时部分,电价不调整;51千瓦时至200千瓦时部分,电价上调0.03元/千瓦时;超过200千瓦时部分,电价上调0.10元/千瓦时。经测算,调价后全省居民生活用电平均提价0.032元/千瓦时,比此前召开的电价听证会上公布的价格降了7.7厘/千瓦时。其中,对月用电量超过200千瓦时以上的“电老虎家庭”,从第201度开始每千瓦时多缴一角钱,充分体现了节电原则。据浙江省电力公司有关人士介绍,“递增制阶梯电价”的试行受到电力用户的认可。(记者李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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