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7日)起,北京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的专用账户正式开通,那些在医药购销活动中,曾经收受过“红包”、“回扣”的医生及医疗机构要及时将钱款上缴到账户内,以便获得从轻处理。
北京市卫生局昨天召开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要求从今年7月份开始,利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治理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据悉,此次北京市卫生系统专门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要求北京市卫生系统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市卫生局表示,将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把握政策,分类处理问题,对问题较大、不上缴所收钱款甚至顶风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北京市卫生局稽查处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解释,上缴“红包”、“回扣”将采用匿名式,但上缴人员一定要保留着银行的发票凭证,若有人举报其收受红包,可凭此发票证明自己已经上缴过了。
昨天,北京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010)63026520。(北京娱乐信报/记者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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