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设部公布的数据表明,我国城镇“住房私有率接近82%”,高居世界第一。而此前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束克欣撰文说:据我国建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城市居民“住房自有率接近82%”,他说,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仅用几年时间,城市居民住房自有率达到世界第一,政府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7月5日《中国青年报》)
从上面引用的材料可看到,在这里,束克欣副司长把住房私有率等同为住房自有率,而且把住房自有率高当成了政府的政绩。但是,住房自有率并不就是住房私有率,而住房私有率之高,也决不是什么政府的政绩。必须弄清这两个概念分别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住房私有率,表示的是私有产权住房面积在总住房面积中的百分比。82%的私有住房率,表明82%的住房面积是私有的,至于这82%的住房归多少人所有,没有关系。从字面上就可理解,私有住房率相对的概念是公有住房率。在中国实行住房制度改革之前,福利分房,住房公有,那时候住房公有率很高。住房制度改革后,公房出售给居民,此后建的房子都是商品房,当然是私有住房,非公房,住房私有率大幅提高,这就是目前住房私有率高达82%的原因。
这就是说,住房私有率世界第一绝不意味着中国拥有自己产权房的住户比例达到世界第一。而现在真正被弄混的概念,正在这里。按照束克欣副司长以及大多数人甚至媒体表达的意思,住房私有率表示的是拥有自有产权房的住户占社会总居民住户的百分比,即82%的住户拥有自己的住房。
显然,82%的住房是私有的与82%的住户有私有住房,意思有天壤之别。如果82%住户拥有自己的产权房,那么,这个成绩当是惊人的,因为世界上确实没有这么高的住房拥有率;而如果82%的住房是私有的,那么,只能表明公有住房少,不能表明拥有自己住房的居民多。可以作为证明的是,7月4日的《北京晨报》报道说,国家统计局主管的中国国情研究会与万事达卡国际组织近日发布《2006中国生活报告》显示,年收入超过11万元高收入群体中33%的人拥有两套住房,10%的人拥有3套及3套以上住房,所有被调查者的户均住房面积为113平方米。这就是说,即使住房私有率很高,那也可能集中在少数人的手中。
即使退一步撇开住房自有率不说,仅仅从高昂的私房自有率来说,这个数字表达的确实是危机而不是什么成就。从住房保障来说,政府必然应该拥有一定数量的公有产权房,向生活十分困难,根本无力解决住房问题的城市贫民提供住房保障,比如实行廉租房。如果政府手上没有公有住房,则廉租房就没有房源。近年来中央政府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实行廉租房政策,但是,不少地方苦于手中没有公房,此制度不能落实。比如兰州,享受低保的5万户居民居无定所,而政府无力解决他们的廉租房问题。
如果住房私有率太高,政府手中没有相应的公房,则政府就无力为无房的城市贫民提供保障,政府在保障贫民居住权方面就会失职。欧美等地住房私有率并不高,恰好就是因为他们还有相当的公房,用于出租,以解决困难居民的住房需求。这就是说,住房私有率的高低不但不是一个值得骄傲的政绩,而且这种高数据必然会造成更大的政策失误。(梁发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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