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2日专电 中国人民银行11日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货币经纪公司进入银行间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已于近日发布,标志我国已正式启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经纪业务。
货币经纪公司是在金融市场开展经纪业务,为金融产品交易提供信息、促成交易达成的专业化机构。通过专业化的信息集中方式和规范的操作流程,货币经纪公司可以有效整合市场需求信息,提高市场流动性,也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当前,货币经纪公司已经成为国际成熟金融市场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发展初期,参与主体类型相对单一、产品尚不丰富,由市场参与主体直接寻求交易对手达成交易的模式,基本能满足市场需要。但近年来随着银行间市场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市场原有的交易模式和信息收集方式难以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在银行间市场开展经纪业务的需要日益迫切。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银行间市场参与主体类型已从原来单一的商业银行扩大到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数千家大中型工商企业,产品也由最初的同业拆借、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扩大到包括商业银行次级债券、金融债券、企业短期融资券等众多交易产品和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