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90平米套型建筑面积70%比例针对年度城市总量

www.zjol.com.cn  2006年07月12日 13:52:3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一直悬而未决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的谜团昨日最终解开。

  根据建设部最新出台的《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明确为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而70%比例将针对各城市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

  不得擅自突破套型结构比例

  《意见》明确,套型建筑面积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各地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落实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确定套型结构比例要求,且不得擅自突破。对擅自突破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核发预售许可证。

  解读:90平方米的地产“达·芬奇”密码终于被解开。尽管这一结果让不少开发商心惊。

  值得关注的是,建设部在这次的补充文件中,首次明确规定不得擅自突破套型结构比例要求,尤其是在建筑设计上。对于那些希望通过户型突破实现“擦边球”的开发商来说,这无疑是重要信号。

  70%比例针对年度城市总量

  根据《意见》要求,各地应根据总量与项目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城镇中等收入居民家庭生活对交通等设施条件的需求,合理安排普通商品住房的区位布局,统筹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并将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分解到具体区域。

  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城市(包括县城,下同)年度(从6月1日起计算)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解读:之前,国家九部委5月29日出台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即37号文件)中,并没有明确“90平方米、70%”的规定是针对总量控制还是针对单个项目的要求。而这次建设部通过文件形式正面的回应——按照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计算。

  土地出让前须提供规划

  《意见》指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首先应对拟新建或改造住房建筑项目的居住用地明确提出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套数)、住宅面积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两项强制性指标。

  指标的确定必须符合住房建设规划关于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套型结构比例和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落实到新开工商品住房项目。

  解读:拿地须提供详细规划的这一细则实施,对于开发商拿地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这无疑是国家加强土地管理的重要举措。

  文件中明确,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已明确用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居住用地,应当主要用于安排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建设。

  《潇湘晨报》供稿

  (南方都市报)


来源: 南方新闻网 作者: 编辑: 何始玉
·据称90平米以下套型建筑面积不搞一刀切   2006-07-10
·"90平米"悬疑:应将70%和90平方米执行到底   2006-07-05
·建设部否认90平米基本敲定为建筑面积说   2006-07-04
·我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26.11平方米   2006-07-04
·建设部制定新政细则 90平米可能定义为建筑面积   2006-06-27
返回国内新闻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生活资讯 更多 
·明年艺术类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本周六百大店庆 最低4折以下
·杭州钱塘江两岸色彩规划完成
·浙江省气象台:今天天气好
·货车过杭州湾大桥要穿反光背心
·杭州飞西宁呼和浩特航班取消
生活提醒 求职考试 消费商情
杭州天气 今日电视 今日影讯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985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何始玉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