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悬而未决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的谜团昨日最终解开。
根据建设部最新出台的《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165号文件)的规定,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明确为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而70%比例将针对各城市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
90平米为单套住房建筑面积
规定:根据165号文件,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文件指出,各地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落实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确定套型结构比例要求,且不得擅自突破。对擅自突破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核发预售许可证。
点评:香港一家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深建筑师评价,以建筑面积代替套型建筑面积的做法,其实是简化了评估标准,同时对90平方米的实际要求更加严格。
因为,按照建设部此前的解释,从测算方式上看,套型建筑面积的参照指标是标准层的建筑面积,不包括车库、花园、物业管理用房、会所、裙房等各种配套的建筑面积。如果以套型建筑面积要求90平方米,开发商进入销售环节的建筑面积指标可能超过90平方米。而此次统一后的建筑面积则包括所有的公摊面积,开发商可能寻找的做大面积的空间变得更小。
70%比例针对年度城市总量
规定:根据165号文件,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城市?穴包括县城,下同?雪年度(从6月1日起计算)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点评:此前,关于新开工项目70%以上面积建9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的说法,曾经被开发商视为影响力最大的政策之一,进而引发大量房地产开发项目暂住进度、静待说法。
调整后的细则将一部分政策调整权回归地方政府,支持地方弹性控制。根据新规定,市中心等高档商品房可能不被硬性要求70%以上面积都开发小户型。
未取得许可证项目各地自定
规定:对于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165号文件提出要“妥善处理”。
点评:对于这一要求,一些专家表达了不同的观点。上海房地产专家印堃华表示,已经通过了规划设计方案的项目,如果要求变更,需要政府出具强有力的变更依据,否则有涉嫌侵权的可能。
土地出让前须提供规划
规定:165号文件要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首先应对拟新建或改造住房建设项目的居住用地,明确提出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套数)、住宅面积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两项强制性指标。
点评:该政策主要配合十五条调控意见中的另一个“70%”,即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但也有开发商质疑,新的招拍挂项目和政府收回的土地都可能按规定进行透明操作,但对于大多数囤积在开发商手中的闲置土地来说,可能通过更改规划日期等方式规避政策,可操作性就有可能降低。
依法没收违规建设住房
规定:165号文件强调,当前将重点查处套型建筑结构的设计、施工、开发、监理方面的违规行为。另外,165号文件还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文件特别强调,对违规建设的住房,依法该没收的,要坚决予以没收。所没收的住房主要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居住困难。
点评:对此,由于此前不少开发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于楼盘规避新政想了很多“歪招”,专家表示,新政能够如此详细地在各配套环节制定监控细则,是保证政策得以落实的关键。而最终能否在房地产市场上起到预期的调控目的,则要看地方政府下一步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