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原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受贿卖官案开庭审理。在商州,有人为了当官,不惜借款甚至贷款向张改萍“进贡”。
2002年12月,商州区水务局副局长兼水政监察大队队长刘志善,为能升任水务局局长,送给张改萍2万元。后经张改萍提议,刘志善被任命为区水务局局长。刘志善为表谢意,此后又送给张2万元,而这2万元钱,全是刘志善从朋友处借的钱。
2001年8月,唐康勋为调回市内,在张改萍办公室送上1万元。同年10月,经张改萍提议,唐康勋被调任商州市安监局局长。2002年11月、2003年4月,唐康勋为调整工作岗位,又两次送给张共3万元。
有知情人大骂唐康勋为了当官“鬼迷心窍”,竟然以朋友名义从信用社贷款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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