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官”赃款用来烧香拜佛
2006年7月4日开庭审理时,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首先宣读了起诉书,并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举证。公诉人指控的28宗受贿案中,27宗都是张收受下属官员“买官”的贿赂,有副科提拔正科的,有乡(镇)长要求当局长的,有贫困乡镇的领导想调到富裕乡镇工作的……只要给张改萍送了钱的,基本上都能如愿。
公诉人诉称,在张改萍主持工作期间,干部任用通常是先由组织部长、主管组织的副书记与张改萍在小范围酝酿,由张改萍提名或同意任用,然后提交书记办公会讨论,交由组织部考察后上常委会决定。张改萍承认,如果没有她的同意,干部是不能被任命的。
在回答法庭关于受贿的钱都做什么用途的提问时,张改萍说:一部分用于自己治病、出国,另外的用于到全国有名的寺院、道场烧香、“供养师傅”。据张改萍交待,她从2000年起开始烧香拜佛,先后用去30余万元香火钱。2002年张改萍利用在北京学习的机会,到北京的潭柘寺搞了个“金盆洗手”,但她并未就此收手,直到2005年7月,张改萍仍在收受他人为职务提拔送给她的贿赂。
庭审即将结束,在法庭最后陈述时,张改萍叹息着说:“我都承认,没什么好辩解的,只是感到内疚的是,愧对党和政府这么多年来对我的培养,愧对商洛人民对我的期望,愧对家人,多年来他们替我孝敬父母和照顾儿子!多年来,我一个人背井离乡在外地工作。不管咋样,我自己做了犯法的事,就要有勇气来承担法律责任。请求法庭对我从轻判处,我一个女同志,长年背井离乡在外工作,多年来和家人都是聚少离多,一心一意地工作。从情份上,虽然法不容情,但人是有情的,我还是希望法庭能对我从轻判处,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
“一把手”带坏干部风气
作为吃国家财政补贴的贫困老区,商洛市经济欠发达,群众生活并不富裕。据了解,商洛的乡级干部每月的收入600余元。上述向张改萍行贿的原商州区计生局执法大队队长张铁柱送给张改萍的2万元中,有1.8 万元是向信用社贷的款。而先后3次向张改萍贿赂共计38万元的陈新智,在任区教育局长一年多的时间里,利用调动教师等机会,收受巨额贿赂;给张改萍行贿5万元的原商州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陈绪忠,调到柞水县任县长助理后,也收受巨额贿赂。据悉,曾向张改萍行贿的陈新智、陈绪忠等数人已因涉嫌受贿等罪名被先后追究刑事责任。
参加旁听的很多人来自张改萍曾经工作过的咸阳市渭城区、商洛市商州区,原本只能容纳500人的教学法庭内不仅座无虚席,整个过道上也陆续站满了旁听群众,人们在对张改萍的行为感到震惊和愤慨的同时,也为她感到惋惜和痛心。也有人为买官者做过这样的“辩护”:有的干部在单位副职上干了十几年,送了钱就可以转正,不送就葬送了这个机会,行贿买官成了无可奈何的选择。有干部说,张改萍案让我们清晰地看到了一个作风不正的“一把手”会让多少部下跟着遭殃!然而,这个问题反过来想,张改萍的这些行贿部下,也进一步把张改萍推向了深渊。正如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中所说:“张改萍在短短5年时间内利用手中权力,数十次收贿卖官,向其行贿之人委以重任。在张改萍的带领下,商州区党政系统干部作风败坏,腐败堕落,现已有多人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作为主管领导张改萍难辞其咎。”
2006年5月,陕西省纪委和陕西省委组织部联合向全省发出通报,要求各市、各部门从张改萍收受贿赂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对在换届前突击提拔任用干部和换届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特别是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在民主推荐及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坚决查处;并在组织部门设立了专用电话和网上举报,以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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