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作业”。徐鹏飞绘(资料图)
新华网天津频道7月23日电(记者 邹兰)自2006年起,天津市将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至2008年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重点是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及进城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的签约率。
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介绍,根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天津市将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期限较长的劳动合同,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利用政策引导用人单位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对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给予再就业优惠政策。
为了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约率,天津市将全面推行各类劳动合同范本。此外,天津市还将全面建立和推行以劳动合同签订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2006年,天津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85%。(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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