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吴女士拿出半生积蓄,在白云区金满家园购得一套住宅。三年后,却发现一直号称“真真正正商品房”的住房变成了“集资房”。更出乎意外的是,业主们向相关部门反映后,却获悉该小区竟是违建。受此影响的,有近千户业主共3000多人。
一年多来,业主们先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却屡遭败诉;部分业主转而对提供贷款的银行进行断供时,又被银行告上法庭,并再遭败诉。开发商也开始喊冤枉,房管部门承诺的集资房五年内不得进入二级市场的约定,也变得遥遥无期。
“既然是违建,政府监管部门为何对开发商未作任何处理,银监部门也说银行没有错,那到底是谁错了?”7月20日,继续到市政府上访的业主吴女士对此愤愤不平。
这一系列错综复杂的权益链条背后,房地产开发监管的责任之重可见一斑。
金满家园:商品房变违建
7月20日,广州市政府的市民接待日。上午8点,300多名来自白云区金满家园、金满苑的业主早早来到了市政府。他们希望政府能督促早日解决他们的住房困局。“我们住在已被认定为违建的家里,怎么可能踏实?”业主陈小姐抱怨。
当日的接访中,市建委负责人耐心解释:自今年6月以来,市建委、规划部门已就此事开过四次会议,专门研究解决方案,目前已要求广州市规划局尽快拿出处理办法。市建委负责人还当场打通了市规划局负责人的电话,并透露,等市规划部门作出了相关处理意见之后,如果业主们认为是上了开发商的当,可以再去找开发商索赔。
金满家园业主吴女士对这个回复依然忧心忡忡:“万一处理结果说违法建筑要无条件拆除,或只对开发商作出处罚,那我们的损失该怎么办?”
屡遭停电
住宅性质遭业主怀疑
金满家园位于白云区石井镇沙凤村马头岗,稍早一些开发的金满苑距此不远,在沙凤村西就街13号。这两个小区,同属一家民营公司“广州市白云区金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开发,小区也均以开发公司法人代表陈金满的名字冠名。
金满家园业主吴金芳(化名),江西人,1994年来到广州打工。与众多购房业主一样,2002年9月,吴金芳与广州市石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得一套建筑面积59.33平方米的住房,总金额17.12万余元。由于经济能力所限,吴金芳与工行西华路支行签署了一份住房按揭贷款合同,向银行借款11.9万元,借贷期限14年。
金满家园业主介绍,金满苑和金满家园的业主,大多是在1999年—2002年前后买楼入住的。目前,占地45500平方米的金满家园,620多套住宅中,已售出550多套。
没等新购房入住的业主们高兴多久,去年夏天,金满家园在高温期间频频停电,让小区业主苦不堪言。“最严重时,一晚上要停十多次,一周停三四晚”,业主陈先生介绍,停电事故发生后,小区业主自发到市供电部门查询,才发现金满家园根本就不在供电部门供电名单之列。也就是说,金满家园一直是临水临电。
“我们的水电,都是临时从街道那边搭过来的一条支线所提供,天一热,这边就得拉闸”,业主陈先生承认,业主们在了解水电问题的同时,也多多少少知道了自己所买的住宅有可能“来路不正”,不像当初买房时开发商所标榜的“真真正正的商品房”。
眼下又到用电高峰了,陈先生很担心是否马上又要被拉闸停电,而“业主们的情绪已很激动”。因为水电问题还没解决,房产证问题早已闹得沸沸扬扬。
办房产证
“商品房”变成“集资房”
去年3月,吴金芳如愿以偿地拿到了红皮房产证。吴在欣喜之余,打开证件细看之下,却在“附记”一项中看到了一行字:集资房。
该房如要进入二级市场交易,则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再补有关税费。
“当时感觉就不好了”,吴金芳回忆。当时,她身边已有不少业主陆陆续续开始领到房产证。“明明当初买楼时,买的是商品房,怎么现在却成了集资房?”拿到房产证的业主们一时议论纷纷。
业主陈小姐记得很清楚,“当初买楼时,我们出的房价是2800元/平方米,是比同地段商品房稍便宜,但如果是集资房业主,他们当年的集资房价则只有1800-1900元/平方米”,“差别太大了”。一同买楼进住的部分业主,在买楼前,甚至专程到市房地部门花了30元钱,由该管理部门出具了一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份文件显示,该楼盘确实是商品房,是完全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的。
24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尽管按市政府1997(48)号文相关规定,在补齐相关规费后,集资房当初有“五年之内不得进入二级市场”的明文规定,但目前仍还没有政策允许集资房进入二级市场。也就是说,政府文件也没明说:五年以后就可以进入市场交易。
房产证的突然变脸,使得金满苑198户住户和所有金满家园业主都感到失落且愤懑。因为按照相关规定:商品房是可以自由上市买卖、抵押的,而集资房一般只能作为自用住房,不能上市交易,且在向银行办理贷款时,也不能作为抵押物存在。
“区建设和市政局、区规划部门、区委、区人大、市房地部门、市建委、市规划……凡是能到的地方,我们都到过了”,业主陈先生说,一年多来,他们几乎跑遍了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房产证变脸的情况。其间,数位业主还对开发商提起上诉,认为开发商欺骗了业主,但结果全部败诉。金满家园开发商陈金满也承认,前后这样的官司已不下20场。
按照提供业主住房按揭贷款的某银行说法,在业主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就已经注明其住宅性质为“集资房”。在开发商提供的买卖合同封页,即有一个蓝色印封,注有:1996年5月1日起,(该房)五年内不得进入二级市场交易。但如此明显而重要的附注说明,绝大多数的金满家园业主却表示:从买楼至查询预售合同,从未见过有“集资房”字样出现过。
吴金芳称,自己也是在签了住房买卖合同一天后,才拿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而此时的复印件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穗房集字20010002号。“当时(签合同时)没见到,也没留意”,吴金芳说。
金满家园一销售经理曾解释,该楼盘是“特殊商品房”,即在销售时,已经通过补办各种手续,拿到了商品房预售证。而按政府48号文规定,业主在持有房产证5年以后,就可以进入二级市场交易,所以售楼时,对外宣称就是商品房。
违规建房
规划部门取消许可证
就在小区业主还未弄清金满家园究竟是商品房,还是集资房时,却再度从政府部门得到证实,该楼盘事实上是违建房。
去年7月,开发商金满公司陆续接收到了区规划部门下达的几份撤销函,金满家园的《建设用地规划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集资房规划审查意见书》被要求一一撤销。同年9月,白云区规划分局穗云规函357号文中显示:在9月8日该区陶镇广副区长主持的相关会议上,已确定将金满家园作为违法建筑立案调查……同时,市、区规划部门已取消了该楼盘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去年年底,小区业主们更分别从市监察部门、市建委等政府部门得到正式明确回复:经调查,金满家园是违法建设。其中,在白云区规划部门下发的一份撤销决定文件上,撤销的理由是:“采取提供虚假的建设时间和虚假的测量图纸等欺骗手段”,骗取了市规划局的政策许可。
7月20日,记者就此事访问白云区规划局时,该部门一工作人员除表示“此事十分特殊,暂不便发言”外,也透露“如果开发商谎报材料,我们也很难一一查出,因为材料都是由镇里统一送上来的。”然后据记者了解,由于行政区划变更,原有的石井镇经撤并,目前已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