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起,重庆籍农民工要“变身”城镇居民的门槛降低了———只要你拥有高中文凭,购买了成套商品住房并实际居住,你的身份就能从农民变为城镇居民;此外,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外省市在渝打工的农民工也有机会成为直辖市人!昨日,重庆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对即将启用的《关于解决进城农民工户籍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进行了解读。
关键词:高中文凭
政策: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在主城区务工经商且购买了成套商品住房并实际居住,或者在务工就业单位分配有住房、承租房管部门公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均可申请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
解读:此前,要当上重庆城镇居民门槛相对较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购买商品房(须人均30平方米)且实际居住1年以上。“现在将文凭和住房门槛降低,旨在为更多在渝农民工提供机会。”市公安局户政处周副处长对“成套商品住房”概念予以了明确:房屋面积没有具体规定,但必须拥有厨房、卫生间等设施。
关键词:突出贡献
政策:对被评为省部级以上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具有高级技工、技师技术职称,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的农民工,在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住房或在务工就业单位分配有住房、承租房管部门公房的,只要实际居住即可申请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不受文化程度和居住年限的限制。
解读:为鼓励岗位成材、吸引专业人才,重庆警方特地对有突出贡献的农民工“网开一面”,以解除他们小孩入托、入学、参军等方面的后顾之忧。
关键词:非主城区
政策:在主城区以外的建制镇(乡)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只要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如购房、自建房等),本人及配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不受居住时间限制,均可申请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
解读:和进入主城区当城镇居民相比,要入籍非主城区,门槛则更低一些,没有文凭限制,住房也没有“成套”的要求,且能够“搭车”入籍的范围更大:除本人、配偶、子女外,还包括父母、兄弟姐妹等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关键词:退还耕地
在主城区入户的农民工,其配偶、子女未随迁的,个人可不退回集体承包地;如全家随迁入主城区(主城区内33个小城镇除外),登记为城镇居民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关键词:外地籍在渝民工
政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渝农民工的户口迁移,参照本《意见》执行,原则上从严掌握。
解读:据不完全统计,在渝务工经商的农民工中,重庆籍占6-7成,西部省市的占2成左右,其他占1成多;其中在重庆9大主城区务工经商的农民工有200万人左右。为妥善解决长期在渝从事非农职业的外地籍农民工落户问题,《意见》特地为他们留了“生存空间”,但门槛相对高一些:要想入籍主城区,必须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购买商品房(须人均30平方米)且实际居住1年以上。市公安局户政处周副处长称,如果外地籍在渝农民工属省部级以上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具有高级技工、技师技术职称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的,可与重庆籍农民工同等对待。
关键词:如何申办
据介绍,由重庆市公安局牵头起草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06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市公安局户政处有关负责人称,农民工“变身”城镇居民后,将与重庆市原有的城镇居民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小孩入托、入学从此不用再交借读费。
据户政处有关人士介绍,8月1日起,凡符合“变身”条件的农民工可直接到所购住房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需提供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房产证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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