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8月2日电 上海改变医疗广告监管方式,从以往仅仅审批“广告申请表”到审查“广告成品稿”,对医疗广告的申请、播放进行全程监管。到6月底,上海医疗广告违规率由原来的60.63%下降到1.15%。
在2日上海市卫生局举行的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上海市卫生局今年4月以来从源头抓起,推出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出证制度,规定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应该与媒体上播放的一致,在监管手段和制度上进行了有效的创新和突破。
上海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以前医疗广告的申请程序相对简单,医疗机构只需要提供一张书面申请,并不需要提供广告样品,就可以通过卫生局的审批。这使一些不法“医疗机构”有了可乘之机,通过审批后,他们对要做的广告进行大规模的加工、改造、夸大、提高。
在新的规定中,上海各医疗机构在申报医疗广告时,必须上报成品医疗广告样件。电视广告必须提交镜头脚本;广播广告应提交文稿和录音磁带;平面广告应提交作品样稿。医疗广告发布之日,申请人应将广告成品样件送交上海市卫监所备案。这项措施有效避免了以往医疗广告中容易出现的篡改内容、夸大其辞、甚至虚构内容等情况。
除此之外,上海市医疗结构在外省市媒体刊登违法违规广告也将被列入监测、查处范畴。一旦被发现有违法行为,将撤销其《医疗广告证明》,且一年内不能再申请。并将违法案件移交市工商部门处理。
据统计,2006年上半年,上海监测医疗广告2735条,违规的为988条,其中1至4月新规定之前监测1608条,违规975条,违规率为60.63%。新规定实施之后,4至6月底,共监测医疗广告1127条,仅发现违规医疗广告13条,违规率迅速下降到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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