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8月3日电(张周来、吴波)广西梧州市长洲区原区委书记包军因介绍贿赂,近日被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开除党籍并降职任用。
自治区纪委查明,2000年6月,玉林市公安局原局长吴昌考因犯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罚金2万元。吴昌考不服,上诉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吴昌考及其妻子和胞弟为了使他在二审时获得轻判,找到包军帮忙,并提供活动经费25万元。包军通过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熟人,先后找到自治区高院的相关人员,从活动经费中拿出16.5万元送人并在南宁多次宴请,请求他们对吴昌考的二审案件给予关照。2000年8月28日,自治区高院以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改判吴昌考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罚金2万元。
自治区纪委认为,包军的行为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包军开除党籍处分,按主任科员安排工作、重新确定工资级别和档次。据悉,此案牵涉的自治区和梧州市两级法院的相关人员都已受到法律的严惩和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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