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财务预算制度中,为什么一些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不断被审计出问题?预算管理在编报、批复、执行等环节中究竟存在什么样的体制性或者操作性“漏斗”?日前国家审计部门有关人士对此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这位人士归纳出的目前预算管理中存在的十大“漏斗”,值得关注。
漏斗一,臆造预算数据,虚报支出预算。
如某个项目决算时只是1000万元,但原来预算却编报了2000万元。从预算编报环节来看,类、款、项都很详尽,但与真实的决算一对照,臆造预算数据的问题就立即显现出来。这就反映出在核算编报的细化问题上必须把握住两个方面,一个是类、款、项的细化问题,二是“项”上数据是否科学和真实的问题。
臆造预算数据,虚报支出预算的原因是:我们目前的管理从一定程度上说还是粗放型的,粗放的惯性作用还没有得到根本克服,有些预算缺少科学依据,有的甚至是拍脑袋得出来的标准;还有一些单位和部门受小团体利益驱使,就是想在预算中埋一些机动资金,有意搞“模糊数学”。例如住房公积金是根据工资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很容易计算,但不少单位这个数字都出了偏差。有个单位几年累积下来竟然多提取了二三亿元。
漏斗二,编报不客观的收支平衡预算。
我国目前的预算大都是收减支等于零的预算。但事实上这种预算并不一定科学。如果一个单位完全依靠财政资金办事、吃饭,收减支等于零,不余也不缺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是正常的。但是对于一个有自主收入,且是自主收入较多、财政拨款比较少的单位来说,为了不体现出有盈余,它会坚持编制收支平衡预算的规定,刻意加大支出预算的编制,结果是年终结余不断增加,脱离了预算控制。这种预算就编制得不科学,也不能称得上是平衡的预算。如在审计中就发现某个单位收入一年增加十亿元左右,几年间增加至七八十个亿,但仍在年年编制零结余预算。这就不正常了。
分析编报虚假收支平衡预算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是在收不抵支的情况下,有些单位会刻意多列收入,或刻意少列支出。这种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有的实行责任制管理的单位,每年收入均达不到预期指标要求,只好做假账应付;另一种是收大于支的情况,这种情况比较普遍,编预算时刻意把收入预算编小。这样做的结果导致国家财政对预算单位的财力估算不准。
漏斗三,财政部门批复预算存在缺陷,特别是预算的编报和批复存在着缺乏健全的标准定额。
这不是谁的过错,因为目前我们国家处在一个经济快速增长的时期,物价指数、增长的基数都很难有精准的确定,制定定额标准实际上很困难。建立定额标准虽然较困难,但是还是可以建立起来的。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就相对较为健全,每一个地区都有工程定额,钢筋、水泥、红砖的价格和工时工资都有明确的定额。
漏斗四,本级向下属单位批复预算存在“灰色区域”。
比如某部给某一级预算单位已经批了一个总体预算,但一级单位向本级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只批总预算的90%,余下的10%没有批。为什么会存在这类问题呢?有几种可能:一是上报预算的时候就留了余地、打了埋伏;二是可能发生了一些不可抗的因素;三是为了克扣“皇粮”。
比较普遍的还有超预算批复,原因之一是事前对该项目的调研不足,或者是项目运作过程中又添了一些零星的事项,把项目的规模扩大了,这时只能硬着头皮追加预算。原因之二就是搞钓鱼项目,本来项目要使用两个亿,就先报一个亿,等申报项目批准下来再说。
漏斗五,在预算执行中未执行项目支出预算。
第一种情况是部分项目单位完全不执行项目预算;第二种情况是在某一个项目中部分小项未执行;第三种情况是项目跨年度未作滚动管理;第四种情况是行政事业类项目调整为日常公用项目支出;第五种情况是行政事业类项目调整不报财政部门审批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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