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北京市卫生局在公布接到的举报商业贿赂电话、信件以及接待群众来访次数时特意强调:“红包”不属于商业贿赂,不在打击商业贿赂及其收缴账户范围内。
估计这是一种政策性的说明:奉劝各位,今后别再把红包当成商业贿赂向我们举报了。
假如北京市卫生局与法学专家们关起门来,对病人送医生“红包”是否属于商业贿赂的课题进行研讨,按理说,倒也没什么,因为来自病人的红包和来自医药、医疗器械厂商的回扣的确有某些不同,进行负责任的、审慎的讨论,是科学、合理的法规制定的基础。而一旦予以“公布”,也就具有了舆论导向意义,且这种“导向”是自愿的、主动的、有意图的。
笔者有一点不解:关于“红包”性质的认定以及归属,既是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也是事关民生的大问题,无论已研究清楚还是尚待探讨,都是一个严肃的、全国性统一的“口径”,怎么能通过一个城市的卫生局出面“导向”全国舆论?
“红包不属商业贿赂”的说法将营造怎样的舆论环境,并将导致怎样的现实后果,完全是可以预料的。从原先的红包是否属于商业贿赂的理论、法律“困惑”状态,到“红包不属商业贿赂”确定的主流舆论的形成,首先影响到的会是什么?当然是接受红包的医生的心态和行为。
虽然官方“一查到底”的口气似乎并没变,但既然红包已从法律(商业贿赂)的“筐”里被挪到了“不正之风”的“筐”里,接受红包者肯定会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愉快感觉。对于“红包”,大多数医生也许并不存在索要,但在病人与医生巨大的强、弱势落差之下,一旦受之者更坦然、更欣然,送之者绝对会更积极、更慷慨。
“不正之风”是一个颇具中国特色的字眼:回顾以往,整顿行业不正之风“运动式”活动进行过若干次,而实际效果很多不能令人满意。原因很简单,“风”是一种来无影去无踪、弹性极强、边界很模糊的东西,而对待“风”,能采取的遏制措施无非是批评教育或启发个人的党性自觉、道德自觉,更严重者充其量也只能进行内部行政处理。而医生收红包,无论从收取对象还是负面影响看,都绝对是“外部”的。
换言之,尽管红包是病人家属与医生之间愿打愿挨的私下交易,但经济学意义上的“外部性”是相当强的。也许没有哪一个国家像中国一样,把医生弄成这样一种形象,把病人和医生弄成这样一种关系。
一旦“红包不属商业贿赂”的说法经由北京市卫生局而演绎成全国舆论、再由舆论变成全国性统一的法规,有关部门将以怎样的思路、方式遏制和治理“红包”,着实让笔者担忧。(刘以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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