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案牵出市委副书记
在查处钢屯镇的案件中,省纪委没想到还捞到了一条“大鱼”。有一个乡党委书记李某给葫芦岛市市委副书记李春枝送了3万美元,此时,李春枝开始走入纪委视线。
手握重权
2004年初,连山区委将某乡党委书记李某调离原职,准备重新安排工作。为了谋得一个好位置,当年6月,这个李某跑到区委书记李玉麟办公室说:“现在市里领导有空缺,明年就要换届,别人都在跑,你也跑跑(跟市领导疏通关系,得到市领导重用),要不然太被动。”说完后他顺手放在办公桌上2万美元。
其实,李玉麟明白,此人是来跑官。此后,他想把该人安排到开发区副主任的位置上,但因属副县级干部,需报到市委,由市委组织部任命。于是,李玉麟与主管组织工作的市委副书记李春枝沟通。李春枝认为,该人如提拔太快怕影响不好,便否决了此提议。李玉麟将市里的意见反馈给李某后,李某发现市委副书记李春枝位高权重,便打起了李春枝的主意。
拜倒在美金脚下
李某在当乡党委书记前,曾是一家钼矿企业的厂长,积累了千万家财,而拿钱铺路让他屡试不爽,所以他就千方百计来做公关工作。2004年9月,通过一名副市长的介绍,他终于有机会和李春枝共进晚餐。李某也借去李春枝家接他的机会,随手把装有2万美元的黑塑料袋放在鞋架上,就下楼等他。五六分钟后,李春枝下楼了。当天吃饭时,李春枝就明确表态:“开发区有副主任的空缺,有指数,但要按程序办。区委如果报上来,我会积极做工作。”
李某很会替领导考虑。审讯人员问李某为什么要送美元?他回答说,因为美元体积小,不容易被人注意。但是李某机关算尽,最终却没能如愿,因为李春枝在与市委书记讨论李某的任用时并没有通过。他只能暂时在主任助理的位置上干,只有通过考核期,才有机会当上副主任。为了使自己顺利转正,他以领导给解决了工作为名,又送给李春枝1万美元。而正是这3万美元,最终让李春枝落马。
副书记落马
辽宁省纪委在调查葫芦岛钢屯案件过程中,发现李春枝收受李某3万美元贿赂,随后便将其“双规”。李春枝主动交代了自己的受贿情况。
事实上,李春枝并不是葫芦岛土生土长的干部,他是从辽阳市交流而来,最开始任葫芦岛市委组织部长,后升任市委副书记,主管组织工作。对于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任免,李春枝在交代时说:“葫芦岛市委确定的基本原则是:组织部门向主管干部的副书记提出拟任人选,如果副书记没有不同意见,组织部门再向书记汇报。经过沟通酝酿,三者意见统一后就上书记办公会研究,最后上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应该说在干部任用上,组织部长、主管干部的副书记和书记是起到重要作用的,不论哪个环节,如果提出异议和正当理由,这个干部就未必会得到任用。”正是手中握有重权,找李春枝安排工作的人很多,这里不乏区长、副县长,其中有19人行贿成功。他们中有的人是为了拉近关系,致力于将来;有的人是为了得到升迁机会。而送钱的人中有相当一些人升职条件都具备,只是心里不拖底,花钱是为了万无一失,不被提前否决。
李春枝在交代时说:“他们给我钱是多种因素,有人给钱是为了达到某种利益,有的是跟我搞好关系。他们中有的提了要求,有的没提。对给我钱的人,我一般都满足了他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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