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樟木头镇原镇长李为民,挪用1.1亿元公款频繁到境外赌博,输掉9000多万元,成为东莞历史上挪用受贿贪污数额最大的官员。这位镇长的赌瘾可真大,仅2004年赴港澳的出入境记录上就留下了67次记载,最频繁的一个月高达17次,即平均每周往返四五次,其中大都为参赌。(8月11日《南方都市报》)
贪污巨款用于赌博的贪官近年来我们见了不少,湖南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5800多万元,贪污公款6000多万元,绝大部分用于到澳门等地豪赌;重庆原市委常委兼宣传部长张宗海、原副部长张小川,挪用公款两亿多元,在葡京赌场贵宾厅一掷千金,结果输掉1亿多元;原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经理陈满雄和其妻子一起,在澳门葡京赌场狂赌,欠下巨额赌债,为归还赌债挪用中行中山分行的资金共计4.2亿多元……
官员赌博的程度和危害性引起了高度重视,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很多措施严禁官员参赌。其实,遍观贪官们的沉浮录可以发现,赌,是贪官们的共性,几乎贯穿了他们的一生,他们的赌性,不只是体现在赌场上,在谋求升迁时,在聚敛钱财时,在对待查处风险时,他们都在赌。
前不久被判无期徒刑的原河南省交通厅厅长石发亮,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非法收受贿赂钱物折合人民币1900余万元。石发亮不是不知道贪的风险,而是对贪的下场看得非常真切,因为前面两任厅长都因受贿而落马,自己恰恰是前任落马而继任。但是,眼前的教训他一点都不在乎,他之所以这么做就在于“赌一把”的心理,认为贪官落马就是因为不小心露出了马脚,如果小心谨慎一些,就可以逃过制裁。正是这种赌徒心态,使贪官们进了官场就如同走进了赌场。
在被查处的贪官中,能看到许多石发亮式的赌徒心态。在“赣南第一腐败大案”被查处的原赣州市公路局局长李国蔚直截了当地说:“查到了我,算我运气不好”;巨贪李真、毕玉玺在忏悔录中,也都承认是赌徒心理使他们铤而走险。
这种心态在贪官中的流行加大了反腐的难度。各种各样的反腐措施,被贪官们看作只能网捕“赌场失利者”;被查处的贪官,被他们认为是运气不好的人;而用来作反腐教育的反面教材,被他们用来进一步提高腐败技能。敛财480万元而被查处的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原局长邵建伟,在他的忏悔中说:“我常看一些有关反腐败的案例报道,不是为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而是想了解他们是怎么被查处的,以提高自己反查处的能力。”
“赌”的本质,是指结果具有不可知和不可控性,结果是由偶然而不是必然性决定,如果结果是可控和可知的,那就没有“赌”存在了。试想,如果事先就知道结果必然如此,还有人加入赌局吗?所以,要消除赌,最根本的办法,就是要增加结果的确定性。就消除贪官的赌徒心态而言,必须增加一种确定性:凡贪者必被严惩。
当然,要使每一个贪官的每一个不法行为能得到迅速查处,很难达到,但是我们要使社会产生一种确信:我们监督系统是非常高效的,能迅速和最大可能地查处违法者。但从现实来看,我们的监督系统离这一目标还有距离,有些贪官的劣迹早已在老百姓中传开了,但有关部门还不知道。不少贪官落马不是靠监督系统发现的,而是靠贪官离婚离出来的,靠小偷偷出来的,靠官员窝里斗斗出来的……这些情况,势必让贪官认为落马是出于偶然,从而会产生一种能规避法律风险的判断和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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