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重庆涪陵几所中学给家长开的择校费“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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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择校之风愈刮愈烈,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一些学校巧立名目,择校收费屡禁不止。有人认为,产生择校现象的根源在于教育发展不均衡,根本的解决之道在于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那么,在达到相对均衡之前,如何严格控制择校行为?择校费又该如何管理和使用?针对这些问题,本报组织了“关注择校费”系列报道,今天刊发来自重庆的报道。
最近,重庆涪陵区许多群众来信来访,他们反映:在今年秋季招生中,涪陵区多所公办中小学大肆违规招收择校生,且煞费苦心地编造各种收费名目以躲避检查。
开设小班、特色班
巧立名目乱收费
按照国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费就近入学。然而,涪陵16中今年招生中推出的“小班收费”政策,却让许多家长感到很无奈。
“今年6月底,我去为孩子报名时学校告知初一年级将分成小班和普通班,小班每班50人,普通班则至少70人,另外,小班还将配备好老师。”涪陵16中学区内的一位学生家长反映说:“考虑到孩子的成长,只好选择上小班,向学校交了1500元钱。”
另一位家长的孩子同在涪陵16中划片招生范围内,也向学校交纳了1500元分班费。“国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就近入学,学校为何还要以分班的名义收费?”对16中的收费行为,她也想不通。
在涪陵16中开具的缴费收据上,收款事由一栏均填写为“借读费”。一位家长回忆说,当我和其他家长追问这样填写的原由时,经办人很不耐烦地反问我们:“不这么写学校怎么收费?”
与涪陵16中分班收费不同的是,涪陵9中靠开办各种特色班变相高收费。下岗职工李先生家住涪陵区人民路附近,按规定,他的儿子可免费就读涪陵9中,但学校开办的各种特色班却让这位下岗工人犯了愁。据他介绍,涪陵9中初一年级共招收10个班,其中与北大附中网校联办的元培班和极速英语班各4个,普通班两个。元培班和极速英语班均实行小班教学、每班45人,收费分别为8400元和5000元。
“尽管普通班不收费,但学校讲每班人数可能超过80人。”谈起缴费经历,李先生不停地摇头:“再苦也不能苦了孩子呀,元培班实在读不起,家里便四处借了5000元交给学校,让孩子读个条件稍好一点的极速英语班。”
8月4日,记者随同学生家长前往涪陵9中咨询入学事宜,面对“举办特色班及其收费是否有依据”的提问,该校招办工作人员说:“开办元培班与极速英语班是经教委批准了的,收费也是物价部门核定的,这些手续都在校长那里,招办没有,不能给你看。”这位工作人员还对记者说:“现在报名快满了,元培班还剩几个名额,要读就赶紧去银行交费。”随后,他为记者办理了元培班入学登记手续,并提供了缴费账号。记者发现,涪陵9中招生缴费提供的银行账户户名不是学校,而是个私人账户。
无正规收据、不盖公章
乱收费全部暗箱操作
与涪陵16中、涪陵9中相比,涪陵14中的乱收费更加隐蔽。
由于连续两年位居涪陵中考榜首,涪陵14中受到了许多学生家长的青睐。据调查,涪陵14中对择校生的收费标准为7000元至1.2万元不等。张先生是涪陵某校教师,因是“圈内人士”、关系过“硬”,其孩子就读14中只交了7000元。
尽管收费分三六九等,但涪陵14中的一条硬性规定则是所有家长必须遵守的:家长在为孩子报名时,必须与学校签订捐资助学承诺书,大意是“为改善涪陵教育环境、改善学校教学设施,我自愿捐助人民币多少元。”另外,每位家长与学校签订的承诺书都只有一份,由学校保管。
承诺书签订后,为确保收费“安全”,涪陵14中还制定了一套“完善”的收费办法。据学生家长反映,该校不允许以现金缴纳学费,必须到指定银行以活期存款形式存入学费。存款时,存款人姓名既不能写学生本人名字,也不能写学生父母名字,就连学生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名字都是不允许出现的,存款人一栏只能填写一个与学生家族毫无关系的姓名。学校还规定,家长在存入学费时不能更改银行初始密码,即保持密码为6个零。
“学校不让更改密码的原因很简单,是便于从银行统一划走这笔资金。”一学生家长透露。只有向学校交回存款单后,涪陵14中才给正式办理入学手续,但学校不开正规的财政专用收据,而是以一张“假”收据代替。这些“假”收据有四个共同特征:一是未填写收款事由;二是未加盖学校公章;三是出纳的私章都模糊不清;四是收据右上角都注有编号。
收费须如实上缴、按比例返还
主管部门纵容乱收费
在调查采访中,学生家长无一不对涪陵教育收费秩序的混乱感到头痛。在涪陵,各中小学竞相招收择校生已是公开的秘密。据了解,除多所初中外,涪陵城7小、实验小学等多所小学也在大量招收择校生,收费在8000元至1.2万元不等。
让许多家长感到最为不满的是,面对学校收费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涪陵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熟视无睹,未从根本上采取措施对乱收费行为加以大力查处和制止。据一位中学校长反映,8月3日,区教委专门召开中小学校长会,对2006年秋季招生收费进行“部署”。区教委负责人强调,招生收费必须使用捐资助学名义,并督促有关学校尽快追回已开票据,以“捐资助学”为由重新开票。另外,该负责人还要求各校如实上缴已收学费,并许诺学校将得到一定比例的资金返还。
重庆市物价局收费处处长于方说,按照国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未实行免学杂费的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应按照“一费制”政策交纳有关费用,除此之外的一切收费都属于乱收费;另外,学校在收费前应到同级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在收费时使用重庆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费专用收据。于方认为,涪陵区中小学巧立名目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已明显违反国家规定,物价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