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一位政协委员两年来对择校费问题的关注和遭遇,带给人们很多思考――
近日,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就一名中学生的高额择校费问题到广州市教育局“讨说法”遭拒一事,受到社会各方的关注,并被称为“孟浩事件”。
“孟浩事件”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8月4日,就广州市一名中学生的高额择校费问题,孟浩前往市教育局,在出示了委员证和省政协常委的介绍信后,他求见局领导的要求遭到拒绝。此事经媒体报道后,争议声此起彼伏,当事双方都处于舆论的漩涡中。
目前事件有了最新进展:8月14日晚,孟浩接到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的道歉电话,同日,教育局领导与孟浩见面,进行了交谈和沟通。
到这里,事件似乎已告一段落,但它带给公众的思考还远没有停止……
两年前:
一封来信引发关于择校费的提案
年近50岁的孟浩表示,自己的孩子读书时并没有花太多钱,“真正开始关注择校费,是成为政协委员以后。”2004年2月,在广东省两会前夕,为听取更多民意,孟浩公开了自己的邮箱,并收到10多封来信,其中一封引起了他的注意――一位市民反映高中择校费收取中存在不少不规范行为,尤其是择校费的使用不透明,很容易造成教育腐败。
来信给孟浩带来启发,在进一步的调查中,不少群众都反映,国家虽然已明文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准收取择校费,但很多学校都在以“助学费”、“建校费”等名义收取,收取方式存在不少问题;另一方面就是择校费的使用问题。“这笔巨额资金究竟用到哪里去了?是真正用于发展教学资源,还是被不合理地利用?或者是被部分人中饱私囊?”孟浩认为,择校费作为学校固定收入的一部分,却完全在政府财政体制之外循环,没有明确的监管,具体的收支状况既没有进行财务公开,也没有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或审计,这是极不正常的。
结合这些情况,孟浩向广东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交了提案――《关于加强择校费流向、用途监督及其信息公开化的建议》,提出3点建议:把择校费纳入管理轨道,择校费一半可用于发展本校教育事业,一半要用来向“薄弱学校”输血,以逐渐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立项监督择校费的收支状况,控制不合理的资金使用情况,更杜绝个人中饱私囊,学校要公开择校费的流向和用途;学生家长有权查询择校费的用途,当家长提出查询要求时,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两年间:
40多次反映择校费问题,大都没有明确答复
孟浩告诉记者,提案上交之后,当地政府部门也做出了回应。2004年2月,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纪工委书记陈韩晓明确表示,择校费若有暗箱操作将一查到底,并提出3点看法:一、学校收取择校费,是经广东省政府同意,广东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联合发文的;二、择校费的使用总体来说是公正合法的,但有些学校和教育部门的透明度工作做得确实还不够;三、由于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和供给之间的矛盾,在一定时间内仍将会存在择校生现象。
同年7月,广东省审计厅正式答复孟浩的提案,表示“要把‘择校费’的监管、使用等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审计范围,强化监督,促进健全制度和这些资金的规范管理。”
之后,给孟浩发来电子邮件反映择校问题的群众越来越多。两年来,孟浩通过政协“直通车”和给广东省委写信等形式,前后反映过40多次情况,但大都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少数回复的,也仅仅是“请某某部门、某某领导关注”等。在他看来,目前择校费问题的解决仍然没有实质性进展。
两年来,让孟浩感触颇深的是,群众反映问题时往往寄予太高期望,似乎把政协委员当成了“救星”。“他们盲目地认为我能替他们解决困难,实际上,我们也就是呼吁呼吁。”
两年后:
主张取消择校制度,尽快拉平公立学校差距
两年前的那次提案,孟浩只是主张对择校费进行严格监管,但随着群众反映问题的增多,他渐渐倾向于认为,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择校制度都是不合理的,应该取消。
“择校费的产生,首先归结为政府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其后又人为地进行等级排序,造成恶性循环。”他拿出一张报纸上刊登的《中小学“择校”,国外怎么做》的文章给记者看,说,“德国、日本等国也有择校,但那是在保证了大多数人的教育投入之外进行的,是私立学校的择校。来源于纳税人的公共资金,应该用来发展最普遍的、最平等的公共教育,私人资本可以用来满足特殊需要”。他拿公共汽车和私家车打比方,“公共汽车以公共投入为基础,不以营利为目的,低收费,公平待遇;但如果你想享受特殊待遇,可以自己花钱去买私家车。”
孟浩认为,要尽快拉平公立学校之间的差距,首先要保证充分、公平的公共投入,使每个学校都能得到必要的、又大体相当的软硬件配备;其次就是在就业导向上,引导用人单位转变观念,以实际技能为重,别盲目追捧名校、高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