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6日电 教育部和财政部16日宣布,中央财政“十一五”期间将安排40亿元,从2006年起每年安排8亿元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这些资金将用于资助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在内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每年约资助80万人。
财政部和教育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的若干意见》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评审程序、助学金的管理与监督等内容作出规定。
据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介绍,这一针对中职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体系还包括:在中职学校设立政府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建立以学生参加生产实习为核心的助学制度,学校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建立减免学费制度,学校每年安排不低于事业收入5%的经费,专项用于贫困家庭学生的学费减免;国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职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小额助学贷款,由地方政府予以贴息;建立社会资助制度,各地要对从事中职学校贫困家庭资助工作的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
目前,我国初中阶段的升学率达到62%,但每年仍有600万左右的学生无法继续高中学业。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到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数量将达到800万人,生源大都来自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家庭,他们中的许多人往往因为经济原因无法进入职业学校。调查显示,目前中等职业学校1600多万在校生中,贫困学生的数量约占30%。
国务院2005年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决定,“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要安排100亿元用于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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