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
建金管[2006]20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2006年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6]289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8月19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71%调整为1.80%。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请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
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附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项 目 |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
|
|
当年缴存 |
0.72 |
0.72 |
上年结转 |
1.71 |
1.80 |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
|
五年以下(含五年) |
4.14 |
4.14 |
五年以上 |
4.59 |
4.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