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不能与开发商合谋“双赢”
新华时评:地方政府不能与开发商合谋“双赢”
新华网南宁6月12日电 地方政府不能与开发商合谋“双赢”
新华社记者梁思奇
有一个城市,前些年土地过度批租,政府无地可用,一些开发商提出可向城郊发展,通过房地产业带动开发新区。这一建议与领导者想法一拍即合,市里于是修改规划,把旅游用地变成商住,还出台了优惠政策,开发商纷至沓来,新楼盘一个个拔地而起,政府拨出巨款完善配套设施,尽管新区居民不多,仍斥巨资开通公交线路,安装造型精美的昂贵路灯,房价随之一路飙升。
这是记者最近采访到的一个例子。近年来的房地产业,一方面是房价飞涨,另一方面是城市以房地产业为支柱“经营城市”的理念大行其道。以房地产业为支柱“经营城市”,就是用土地换取财政利益,最常见的招数是随意变更城市规划,让城市规划跟着房地产项目走,公寓区改成别墅区,公共设施变成了写字楼,公园、湿地、风景区等成了豪华住宅区的前庭后院。为了“经营城市”,拆除珍贵人文遗址者有之,圈占绿地破坏生态者有之,大拆大迁无视困难群体生活出路者亦有之。
2005年七部委为稳定房价实施宏观调控时就已经提出,部分地区存在严重的住房结构失衡问题是造成房价攀升的主要原因之一,但针对这种“病症”开出的“处方”却收效甚微,房地产商或囤地,或囤房,大面积的豪华别墅、高档商品房照建不误,何故?就是瞅准了地方政府不会丢掉“以地生财”这条致富之道。
逐利乃商业本性,开发商可以声称“不为穷人建房”,热衷于利润丰厚的别墅和高档住宅,对满足“大多数”基本住房需求的经济适用房不屑一顾,但地方政府对此决不能听之任之,不加调控,还大开方便之门。那种以政府财政收入为唯一目标的“经营城市”,是政府在监管市场、提供公共产品、保障社会公正上的失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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