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日盛达建筑企业集团等12家用人单位(见附录一)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予以公开通报。当日市劳动保障局宣布,从23日起,根据该局颁发的《北京市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的要求,如用人单位有因拖欠工资导致职工集体上访等八种用人违法行为,将被曝光。
首批被曝光的12家用人单位的违法事实,包括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等。其中,部分企业由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但拒不改正,已被劳动保障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按照该暂行规定的要求,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已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的八种违法行为(见附录二),有任何一项即可向社会公布。
与此同时,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还要向工商部门报送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让违法企业付出最大违法成本,以产生震慑作用,督促本市用人单位诚信经营,减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出现。
据了解,近日市劳动保障局网站将公布相关文件的详细内容。
附录一:十二家违法单位一北京市日盛达建筑企业集团
二泰兴市中兴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三北京蓝宝国际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东方茗苑分公司
四北京迎宾阁大酒楼有限公司
五北京京都空港宾馆有限公司
六北京华尔森宾馆
七北京世纪英雄视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八北京海利美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九北京绿之珠商业配送有限公司
十北京盛兴永泰商贸有限公司
十一北京易方得普科技有限公司
十二北京北研新星电器技术有限公司
附录二:八种将被曝光的违法用人行为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导致职工集体上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施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情节恶劣的;
三非法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被依法吊销许可证的;
五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活动的;
六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七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八存在其它重大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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